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协议书 ???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 ???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05)。???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图纸??? 3.1.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4.3.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4.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发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5.1.发包方代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2.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5.3.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4.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发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亦可更换发包方代表。如需更换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项目经理??? 6.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4.承包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发包方工作??? 7.1.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拆迁、清除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全面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夜间施工(如有时)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承包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10)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2.发包方可以将7.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3.发包方未能履行7.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8.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使用,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方拒绝验收或拒绝移交,相应责任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的苗木种植工程,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承包方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有关损失。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发包方代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9.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10.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1.暂停施工??? 11.1.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 11.2.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12.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因发包方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因承包方的过失或在本合同内另外说明的除外)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 (8)由发包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 (9)按本合同第16条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本合同要求;?? (10)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2.承包方在12.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3.合同订立后,若根据承包方施工计划,绿化种植工程本可于种植季节内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发包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措施费额度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园林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或双方选定的其他机构裁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4.3.本园林绿化工程种植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认为本工程场地现有的土壤达不到绿化种植要求,可提议发包方对土壤进行改良。若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土壤改良,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 若发包方拒绝土壤改良建议,承包方可提议发包方安排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土壤符合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的土壤不符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同时须进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安排土壤检测,或者在土壤检测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支付土壤改良费用,则承包方不承担绿化种植的质量责任。??? 15.检查和返工??? 15.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5.3.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4.因发包方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工程试车??? 18.1.对于本园林绿化工程,若包含有机电设备、喷灌、庭园灯光等安装项目,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8.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3.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8.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方采购的,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的,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方承担。?? (5)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9.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范围内提倡和鼓励文明标化工地的建设,发包方需落实文明标化工地措施费用,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应做到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20.安全防护??? 20.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事故处理??? 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1.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2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3)其他计价方式。??? 22.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工程量的确认??? 24.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24.4.对于24.1、24.2条规定的时限,若双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另行协商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5.2.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0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5.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5.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1.实行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6.2.发包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和苗木,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共同清点。??? 26.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点,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苗木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方负责。??? 26.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方承担有关责任。发包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方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6.5.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和苗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清点。???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时,应要求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28.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结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2.2款、22.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30.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邀请承包方协商;发包方在14天内不确认也不予协商,经承包方催告后在14天内,仍不予确认或协商的,视为承包方递交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0.4.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5.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1.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1.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方代表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31.5.前款确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的起始之日。??? 31.6.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养护期亦从该日起计。??? 31.7.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1.1款至31.4款办理。??? 31.8.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1.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3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2.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审查时限如下:?? ?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查时间 1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20天 22 500万元至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30天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bf--2004--0204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园 林 局 年 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8) 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 (2)绿化种植工程: (3)喷泉、喷灌工程: (4)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苗木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园林局 制定 年 月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03)、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 │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 金额 │ │ (工程进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 │ 序号 │ 苗木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供应 │ 送达 │ 备注 │ │ │ │ 型号 │ │ │ │ 时间 │ 地点 │ │ ├────┼───────┼─────┼───┼───┼───┼───┼─────┼───┤ │ │ │ │ │ │ │ │ │ │ ├────┴───────┴─────┴───┴───┴───┴───┴─────┴───┤ │合计总价: │ └────────────────────────────────────────────┘ ? ? ? ? ?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 、 、 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BF--2018--0204) ???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1.5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工程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03)、_____________。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___________________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 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 (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方式确定。 21.2 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_______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 ?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协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________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园林景观施工合同样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xx工程 发包单位:xx 承包单位:xx 施 工 安 全 协 议 甲 方:xx公司 乙 方:xx 工程项目名称:xx 工程项目地点:xx 计划工作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作为管辖电网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劳务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海南电网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安全施工资质合格证。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审核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4、甲方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6、甲方每月15日对工程组织安全和质量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特别是查看现场的安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7、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应的评断。 8、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2、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 4、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照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布置,制定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应标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现场作业区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5、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6、针对施工实际情况,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7、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各种安全防护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 10、乙方要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工程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班组管理等进行自检查自评。 11、乙方与甲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严禁乙方将施工项目转包。 12、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各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基建安装等规定。共同遵守原电力工业部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共同遵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在协议签订的有效期内,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者,将严格按照海南电网公司关于《关于印发海南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南电网建〔XX〕168号)和《海南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奖惩办法 (试行)的通知》(海南电网建〔XX〕175号)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条款,加强考核力度,对施工单位违反现场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罚情况报海南电网公司备案。 五、其他
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 工程名称: 二、 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 工程编号: 四、 工程地点: 五、 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 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六、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 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碓房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场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应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图纸 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地区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 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 )项供应方式办理。 1、 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 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定货、调剂使用。 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 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 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家反负责办理申请、定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家反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 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 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 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 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 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 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 包工不包料,按工程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单项工程施工协议书(范例) ?单项工程施工协议书(范例) 甲方: 乙方(施工责任方): 甲方承建之xxxxxx,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站、 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10%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 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 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 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 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 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 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 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 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 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 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 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 ‰或 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95%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两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 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 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 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 方: 乙 方(施工责任方): 代 表: 代 表: 经办人: 施 工 责 任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单项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施工责任方): 甲方承建之××××××,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站、 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________%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 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 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 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 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 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 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 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 ‰或 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___%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 方: 乙 方(施工责任方): 代 表: 代 表: 经办人: 施 工 责 任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 )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 )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 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l46-2004)。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 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 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 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 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 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 劳动争议处理及共它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境内的建设行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建设行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第一条、第三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外地农民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外地农民工) 编号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 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京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