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旅游者、旅游团队) 乙方: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参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 2.甲方在报名时,应一次性交付全额款项。 3.如乙方取消团队计划(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 a.出发前6—4天,扣总团费的20%。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退房费、损失费等)。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的服务应达到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国内旅游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等国家与行业标准。 2.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3.为保证甲方的旅游安全,乙方应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团队报价中含此保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a.因故意或过失达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b.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负责条件 a.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b.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予以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预防性措施的;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赔偿请求;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上一级质监所要求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桂林市中国旅行社参团须知; 行程安排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解释权同属国家旅游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盖章: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本契约审阅期间一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携回审阅) (旅客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第一条:(国外旅游之意义) 本契约所谓国外旅游,系指到中华民国疆域以外其它国家或地区旅游。 赴中国大陆旅行者,准用本旅游契约之规定。 第二条:(适用之范围及顺序) 甲乙双方关于本旅游之权利义务,依本契约条款之约定定之;本契约中未约定者,适用中华民国有关法令之规定。 附件、广告亦为本契约之一部。 第三条:(旅游团名称及预定旅游地) 一、旅游地区(国家、城市或观光点): 二、行程(起程回程之终止地点、日期、交通工具、住宿旅馆、餐饮、游览及其所附随之服务说明): 前项记载得以所刊登之广告、宣传文件、行程表或说明会之说明内容代之,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如载明仅供参考或以外国旅游业所提供之内容为准者,其记载无效。 第四条:(集合及出发时地) 甲方应于民国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____________________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致未能出发,亦未能中途加入旅游者,视为甲方解除契约,乙方得依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五条:(旅游费用) 旅游费用共计新台币____________元, 甲方应依下列约定缴付: 1.签订本契约时,甲方应缴付新台币____________元。 2.其余款项于出发前三日或说明会时缴清。 除经双方同意并增订其它协议事项于本契约第三十六条,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增加旅游费用。 第六条:(怠于给付旅游费用之效力) 甲方因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怠于给付旅游费用者,乙方得径行解除契约,并没收其已缴之订金。如有其它损害,并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旅客协力义务) 旅游需甲方之行为始能完成,而甲方不为其行为者,乙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甲方为之。甲方逾期不为其行为者,乙方得终止契约,并得请求赔偿因契约终止而生之损害。 旅游开始后,乙方依前项规定终止契约时,甲方得请求乙方垫付费用将其送回原出发地。于到达后,由甲方附加年利率________%利息偿还乙方。 第八条:(交通费之调高或低) 旅游契约订立后,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之票价或运费较订约前运送人公布之票价或运费调高或调低逾百分之十者,应由甲方补足或由乙方退还。 第九条:(旅游费用所涵盖之项目) 甲方依第五条约定缴纳之旅游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应包括下列项目: 1.代办出国手续费: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出国所需之手续费及签证费及其它规费。 2.交通运输费:旅程所需各种交通运输之费用。 3.餐饮费:旅程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之餐饮费用。 4.住宿费:旅程中所列住宿及旅馆之费用,如甲方需要单人房,经乙方同意安排者,甲方应补缴所需差额。 5.游览费用:旅程中所列之一切游览费用,包括游览交通费、导游费、入场门票费。 6.接送费:旅游期间机场、港口、车站等与旅馆间之一切接送费用。 7.行李费:团体行李往返机场、港口、车站等与旅馆间之一切接送费用及团体行李接送人员之小费,行李数量之重量依航空公司规定办理。 8.税捐:各地机场服务税捐及团体餐宿税捐。 9.服务费:领队及其它乙方为甲方安排服务人员之报酬?。 第十条:(旅游费用所未涵盖项目)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为给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游览参观__________提供方便,经_________管理处、简称(甲方)和________旅行社(简称乙方)双方议定采用人园交券记账,定期结算的办法,双方协议如下: 一、参观游览券由乙方印制。券面所列项目应有:旅游者名称、旅游者人数、乘坐大、中、小车数。游览公园的名称、带队人姓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使用时需加盖公章。 二、参观游览券所列项目由乙方人员逐一填写,入园时交甲方服务人员验收。遇有项目填写与实际不符或未盖公章者,甲方可拒绝使用。如乙方未带参观游览券,一律凭现金购票人园(包括车票)。不得用白条赊欠。 三、参观游览券填人园人数应包括乙方带队、陪同、翻译、司机人员。门票价格为______元/人。 四、如参观和游玩园内其他收费项目,需另交参观游览券,要求同二、三条,但不收车费。 五、票价按甲方现行票价计算。人园车辆按大、中、小分别收费。大、中型车收费______元;小型车收费______元。 六、乙方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携带支票到______园财务科结算上一季度的账目。如乙方逾期结算每半个月增收滞纳金5%。 七、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一年。期满后另作商定。 甲方:管理处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杭州市国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等?人 (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名、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旅行社经营范围: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旅游业务经营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如旅行社代购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约后机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是怎样的 以下是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最新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标准示范文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旅游者()人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旅行社 名?称 许?可?证?编?号 导游员 姓?名 导游证号 手?机 行 程 安 排 成行团号 出发时间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线路及景点 景点是否含购物 含购物景点名称 交通安排 使用形式 车牌号码 驾驶员姓名 标??准 合车游(?)包车游(?) 空调()、无空调()面包车()中巴()大巴() 餐饮安排 早??餐 午??餐 晚??餐 地点 标准 荤???素??汤(??人/桌) 荤???素???汤(??人/桌) 旅游费用 成人???人×元/人+儿童???人×???元/人=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不含:??。
国?家?旅?游?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国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合同编号: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购物次数、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 8.另行付费项目名称及价格; 9.对导游的要求; 10.其他:?。
合同编号: ? 提示:种植方应事先就产品种植及收购条件、要求的合理性向农业技术指导部门咨询,并认真分析将来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理性判断,慎重签约。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乎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太空白莲种植收购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产地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保护价 总金额 (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您的权利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杜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杜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社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您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您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您的义务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和。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2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中国旅行社(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__国旅行社(以下称乙方),?为发展共同事业,双方愿在平等互利及友好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签定本合同。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合同正文与合同附件的?条款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一条??乙方计划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组织______个旅行团共______名旅行者到中国旅行。 第二条??双方商定的旅行团,乙方应于旅行团进人中国口岸日期的30天前向甲方确认,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确认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乙方至少应在每个旅行团人中国口岸日期的2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旅游人数、所需房间数、人境航班或车次、全团成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国籍、证件号码)以及接待要求。 第三条??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提出计划外新组织的旅行团计划,甲方在收到乙方函电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答复函电;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答复函电后,也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预报时间要求和报送资料与第二条相同)。 第四条??乙方同意至少在旅行团进人中国国境日期的15天前,用电汇方式把该团的全部费用汇人甲方账户。如乙方同时汇两个以上旅行团费,应在电汇单上注明每个旅行团的费用数额。旅行团费均不以人民币结算。 第五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付款,甲方有选择以下三种处理方式的权利: 1.无论该旅行团是否已进人中国境内,甲方可以不予以接待,乙方应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向中国各级旅游管理机构报告情况并建议所有旅行社停止接待乙方未付旅行费用的旅行团。 3.甲方向乙方加收未付的旅行费用的滞纳金。在中国的旅行结束后,如有尾欠,应在一个月内结算全部费用;未结算部分,从下月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未结算部分的千分之二。 第六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和合同附件所确认的日程及包括内容提供服务。甲方应要求外联人员,导游、司机等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标准提供服务,严格禁止向旅行者索取小费。 第七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如未向旅行团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服务,应为旅行者提供补偿服务或将低于服务标准的费用差额退还乙方。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如因甲方之故意变更旅行日程、交通工具、食宿等所增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下列原因变更旅行日程,甲方不予赔偿: 1.如乙方临时改变旅行团入境日期,引起交通、住房及游览日程、项目的变更,使客人投诉、索赔,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旅行团进人中国后,因旅行者要求修改日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旅行者自己补偿,甲方不予承担。 3.因民航、铁路、车船等交通部门的原因(如:机械故障、气候等)改变日程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各项旅游设施(区)中受到的损害,不属甲方的责任,但甲方应尽人道主义的义务协助乙方处理。 第八条??由于甲方违反服务质量条款,造成旅行者直接物质损失,乙方保留向中国政府旅游管理机构投诉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须调整双方已确认的旅行团报价,应在旅行团进人中国日期的三个月(九十天)前通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三个月(九十天)内甲方按原报价收费。 第十条??甲方有责任使乙方了解中国的法令和规定,乙方应要求旅行者遵守中国的法令和规定。由于旅行者违反中国的法令和规定则依法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中国价格政策规定,提出旅行团报价,经乙方认可后,订立合同附件。本合同共有_______份附件。 第十二条??甲方总代理乙方旅行团在中国各地的旅行活动安排,乙方不得另作分段委托。甲方可以将旅行接待活动委托给中国有接待资格的旅行社。甲方作为乙方直接代理商,对广告活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为保证旅行者在中国旅行期间的安全,甲方为旅行者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团报价含此保险。甲乙任何一方如违反中国政府关于旅行社接待的海外旅游者的在华旅游期间统一实行旅游意外保险的规定,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违约责任处理须遵守《合同法》的规定。未经双方共同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给第三方。 第十五条??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家旅游局协调处理。在处理本合同争议时,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最后签字的一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确定延长执行期限。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中文和__________文两种文本,两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在两种文本解释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须将副本报所属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姓名:?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 北京市一日游包车客运服务合同 客运企业(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包租甲方客车组织一日游活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客运服务内容 单位:个、辆、元人民币/日。 车辆厂牌型号 座位数 数量 费用标准 其他要求 甲方负责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客车包租给乙方用于组织一日游活动使用,并配备驾驶员提供客运服务。 二、包车客运服务期限 包车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包车客运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包车客运服务费(含驾驶员服务费)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结算期限为第_______种: 1.当日结清; 2.三日内结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包车客运服务费用。 (二)应当按照约定在包车客运服务期限内为乙方提供车辆,保证甲方及甲方提供的车辆均具有相应的营运资质,并为车辆投保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 (三)应当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四)车辆因年检、维修、保养、故障等原因不能出车或中途不能运营时,应当负责安排车型相同或相近的车辆替换,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五)应当为其提供的车辆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在发车前由该驾驶员与乙方指派的导游员对《一日游行程单》进行核对确认,并按照行程安排提供符合行业安全服务规范要求的客运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六)应当在车厢内明确提示乘车人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应当按照约定使用车辆组织一日游活动,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二)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车辆包车客运服务费用。 (三)除另有约定外,车辆使用期间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组织一日游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支付。 (四)应当至少提前一日预定所需车辆,并同时将加盖旅行社公章的《一日游行程单》(应当与告知游客的相一致)书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五)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一日游业务规范合法经营,随车配备持有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的导游员提供全程服务。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日游,共_______晚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____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为:???;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4.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