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_________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_________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_________期货有限公司_________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_________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____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_____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之规定,与丙方签订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期货交易资金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交易所需帐户开立、契约签订、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之说明义务 乙方应依期货商管理规则之规定,指派专人针对期货交易契约内容、相关之风险预告书及交易程序等为甲丙方暨保管机构进行解说,甲丙方暨保管机构听取解说后,应在双方同意之《期货交易风险预告书》、《期货选择权风险预告书》、《选择权风险预告书》、《当日冲销交易风险预告书》签章。 第二条 完全契约 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期货经理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操作办法(以下简称业务操作办法)之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随时公告事项及修订章则暨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定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条 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帐户(以下称期货交易帐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四条 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联系方法 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及下单,甲方就前条之期货交易帐户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应以面告、电话、电报、传真、图文电视或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准之传输工具等具体明确之口头或书面方式对乙方下达委托,委托内容应包括完成该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条件。 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客户进行期货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应按各别期货交易帐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帐户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乙方对丙方之下单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期货交易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甲乙双方之联系,除另有约定外,应以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工具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为之。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方式,任一方有变更时,应以书面通知他方。 第五条 执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应根据中华民国法令之规定,将委托交易内容转达至该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及办理后续结算交割事宜。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期货交易帐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 乙方依前项方式执行期货交易之委托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对于受托事务,有严守秘密之义务,除依有关法令之规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条 期货交易帐户之移转 乙方遇有破产、解散、停业或依法令应停止收受订单时,依期货商管理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得依主管机关命令将甲方之期货交易帐户移转于与乙方订有承受契约之其它期货经纪商,甲方应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帐户移转之事宜。 因前项帐户移转所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损害,乙方不负赔偿之责。 第七条 保证金、权利金或其它款项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期货交易帐户一切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事宜。丙方应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关款项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机构办理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 乙方确认甲方缴存交易所需款项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乙方应于主管机关指定之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存放甲方缴存之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如有越权交易之情事,除经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书面,并经保管机构审核符合相关法令外,丙方应依管理规则、业务操作办法及相关法令规定负越权交易之履行责任。 丙方承诺除前项除外规定者外,对越权交易之结算交割及违约责任悉由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第八条 保证金专户存款之利息归属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款项所生之利息原则归属于乙方。但双方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第九条 保证金之维持 丙方应代理甲方自行计算维持保证金之额度与比例,并负有随时维持足额保证金之义务,无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条 乙方径行冲销之条件与相关事项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经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径代甲方冲销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结清之期货交易契约: 一、甲方之权益总值,已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二、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无行为能力或受禁置产宣告、受破产宣告或有丧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响交易进行等重大情事发生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委托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节?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万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万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 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 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节?风险控制和强行平仓 ???第八条 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 甲方以风险率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的计算方法为:风险率=(客户权益/客户交易保证金总额)×100%,甲、乙双方对风险控制作如下约定: 乙方的交易风险率不得低于100%。 当风险率>100%,甲方根据乙方可用资金量来接受客户交易指令; 当风险率=100%,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 当风险率<100%,乙方应追加交易保证金至风险率≥100%。 第十条 当风险率<100%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减仓,直至乙方的风险率≥100%为止,乙方应承担减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当风险率≤70%时(包含市场急剧变化的情形),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风险率≥100%为止,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乙方追加的资金在途(即未到甲方指定帐户)或乙方资金来源未确定合法性的,该追加资金无效,甲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 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 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一部分未得到充分填充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节?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1)甲方在经营场所内,直接书面送达; 2)如果乙方不在经营场所内,甲方则按《开户申请表》地址以传真、电话、电子信箱方式通知乙方。 在乙方发生帐户保证金不足或临近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强行平仓限度时,甲方将按约定,依据本条第2种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或强行平仓的通知。甲方的电话记录、传真记录、电脑记录将被视为送达乙方的有效证明。如果甲方按以上方式无法正常通知乙方,甲方将在其营业场所的公告栏内发出公告,乙方同意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向乙方提供每日交易结算单,由乙方在甲方结算部领取。甲方在上月交易结束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由乙方在甲方结算部领取。乙方不能到甲方结算部门领取每日交易结算单或交易结算月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可以传真、邮寄或电子信箱方式送出。 乙方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如果因某种原因没有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每日交易结算单、追加保证金通知单,有义务向甲方索要。如果乙方在第二个交易日开市前没有向甲方提出索要申请,将视同已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每日交易结算帐单和追加保证金通知单。 乙方在每月______日之前,如果因某种原因没有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上月交易结算月报,有义务向甲方索要。如果乙方每月15日之前没有向甲方提出索要申请,将视同已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每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于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交易结算月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要求变更方负责。
期货委托合同(格式) 兹委托金马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立委托书人_____ 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 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 甲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漕宝路38号华夏宾馆807-809房 代表: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4360100807,4729022 021-4726075,4722490 传真:021-472249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油交易办事处 银行帐号:641-4292000143 乙方: 地址:
期货经纪公司: 客户: ???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期货经纪公司为客户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 第一节委托 ??? 第一条客户委托期货经纪公司按照客户交易指令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并按照客户交易指令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 ??? 第二条期货经纪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客户交易指令。期货经纪公司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客户,客户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 由于市场原因客户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责任。 ??? 第二节保证金 ??? 第三条客户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5万元。客户资金不足5万元的,期货经纪公司不得为客户开户。 ???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期货经纪公司开户银行确认客户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 第四条客户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客户授权期货经纪公司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 第五条?客户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期货经纪公司有权要求客户提供资金来源说明,客户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期货经纪公司可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证明。 ??? 第六条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期货经纪公司调整保证金,以期货经纪公司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 第七条在期货经纪公司有理由认为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客户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客户发出。 ??? 第三节强行平仓 ??? 第八条客户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 第九条期货经纪公司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客户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由期货经纪公司、客户约定)。 ??? 第十条客户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期货经纪公司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客户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客户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客户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客户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 第十一条只要期货经纪公司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客户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期货经纪公司主张权益。 ???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 第十二条除非客户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期货经纪公司的确认,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客户保证金不足使客户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停止客户开新仓,并可对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期货交易所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_________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_________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____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_____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受益人): 证件名称:□身份证 □军人证 □护照 □其他 证件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常通知送达方式:□挂号信 □本人自取 □平信 □其他 信托资金:人民币(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元整 (小写):¥: 信托利益分配银行账户:(受益人在信托期间应避免注销本账户,个人账户不得为定期存折或可以无息透支的贷记卡,建议预留活期或定活两便存折、储蓄卡、借记卡等。)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受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客服电话: 客服传真: 网址: 保管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________ 邮编: 投资顾问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__ 邮编: 投资顾问管理费及信托利益分配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部分 商务条款 序号 标题 内容
债务金额确定及还债和解契约书 债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赊帐债务金额及其支付方式以如下互让方式和解。 争执内容: 甲、双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维持商品(铜板、钢管等钢铁制品)交易契约,其赊帐债务的余额,甲方主张享有债权人民币x x元整,乙方则主张不负任何债务,经调查甲、乙双方的帐簿、票据后,双方和解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认本日积欠甲方赊帐债务人民币 元整,并自本日起以至债务清偿日止,以日息x分计算全部利息,并承担偿还义务。 第二条 乙方对前条债务的本金人民币 元整,如下分次亲自送达或送至甲方住所。 1.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支付 元整。 2. 年 月 日(最后一次)前支付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若乙方如期支付前条的债务,得免除第一条所述的利息支付。 第四条 乙方对于第二条所载的分期付款方式若有任何一次延迟支付,则无须甲方通知、催告,立即丧失契约的期限利益。乙方除须一次付清第一条所载金额扣除已支付金额的余额外,同条规定所孳生的利息亦须一次付清。 第五条 根据前条,乙方应于丧失契约期限利益日一次付清本金余额与利息合并的金额。若再有延迟,则自当日起讫清偿日止,应加前述金额以日息x分计算全部利息。 第六条 乙方根据第二条分期付款以清偿债务时,所开出支票的到期日,不得超过该付款期最后期限。 第七条 甲、乙双方须确定除本契约外,并无任何债务关系。 第八条 有关本契约的纠纷,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住所管辖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以上和解契约成立。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债务人(乙方):
延期还款协议书(1) 延期还款协议书 ( )农银借延协字第 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 (下称贷款方)与 (下称借款方)和 (下称保证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借款方于 年 月 日向贷款方借款 元,用于 ,按农借合字第 号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方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全部借款本息。现由于 原因,不能如期偿还,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到 年 月 日偿还。 第二、延期后借贷双方及保证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宜仍按农借合字第 号借款合同执行。 借 款 方 贷 款 方 借款单位(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 章 贷款单位(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 章 保 证 保 人 (1) (2) (3) 保证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 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年月日 培训名称及编号?参加人员姓名?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使用资料?导师姓名及简介?主办单位?培训后的检讨培训人员意见受训心得(值得应用于本公司的建议)?对下次派员参加本训练课程的建议事项?主办单位意见? 总经理 经(副)理 主办单位 副总经理厂(副)长 年月日 总经理 经(副)理 主办单位 副总 经理厂(副)长
第一条?附加条款的订立? 本“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之效力经附加于主合同后始生效力。? 第二条?“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给付? 在主合同有效期间且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并经本公司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者,可向本公司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但申领以一次为限。?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金额以申请当时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50%为限,且同一被保险人依各保险合同所申领的“提前给付保险金”总额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 本公司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各项保险给付、保险单现金价值及续期保险费均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当年度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减少部分视为效力终止。? 第三条?“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 1.主合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必要的检查报告;? 5.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时,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查,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第四条?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本公司依此附加条款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若主合同仍属有效,则主合同所指定的各项保险金受益人仅可申领减额后的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未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则受益人的权益依主合同的规定办理,不受本附加条款的影响。? 第五条?欠交保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则本公司将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给付当年度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六条?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适用本附加条款:? 一、被保险人曾依本附加条款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 二、主合同终止或已变更为减额交清;? 三、主合同为定期死亡保险。
?1.联盟代理注册 申请人须向本站提交一份完整的联盟代理注册资料。本站将公正地评估申请人之注册资料并将在适当的时间告知申请人是否接受其申请。如本站单方面认定申请人网站因任何原因不适宜于联盟项目,本站有权拒绝申请人之申请。不适宜之网站包含但不限于具有下列内容的网站: *宣扬色情资料; *宣扬暴力; *宣扬基于种族、性、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倾向或年龄的歧视; *宣扬任何非法的、有害的、威胁性的、诽谤的、骚扰的或其他易引起反感的行为; *域名与本站相类似例如但不限于近似、变异、拼错等; *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如本站拒绝申请人之申请,依然欢迎申请人随时再次申请联盟。申请人也应了解如本站接受了申请人之申请,但其后申请人网站被本站认定为对联盟不适合,本站仍有权终止本协议。本站告知申请人已接受其申请后,申请人自下载相关链接并在其网站上陈列时起,即成为联盟代理。联盟代理可在自己的网站上陈列一个或多个至本站的链接。 2.本站的责任 本站将负责提供所有必须的信息以允许联盟代理下载合适的联盟网站至本站网站的链接。 本站将负责处理所有联盟网站至本站的链接而产生的订单,并追踪由此产生的销售数量与销售金额,并向联盟网站提供相关销售统计。 本站有权单方面在任何时间检查联盟网站并随时认定联盟网站是否遵守本协议条款。 3.联盟代理的责任 联盟代理可在联盟网站上任何认为合适的位置陈列上述链接而无须经过本站的同意。 联盟代理不能在未获本站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创造、出版、分发或允许任何提及本站的书面资料。 联盟代理同意在联盟网站上陈列本站提供的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包括链接),并且将根据本站在本协议期限内随时提供的任何新的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包括链接)替换原有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包括链接)。所有联盟代理须在其联盟网站的相关部分的显著位置陈列上述图形和/或文本的标志。上述链接可以在协议期内依照本协议中双方的约定被随时修改和/或扩展。任何联盟网站至本站相关区域的链接不得改变本站的外观、感受或功能性。另外,本站鼓励(但不要求必须)在联盟网站建立至少一个至本站首页的链接。 4.佣金 4.1支付条件 只有客户购买本站商品的行为属于合格购买行为,本站才支付联盟网站佣金。合格购买行为指符合: 在本站出售, 由客户通过联盟网站至本站的链接购买, 由本站运送, 本站已收到完整付款, 未发生退货的购买行为。 佣金将基于合格购买行为实际支付的货款,运费邮费不在内,净销售额结算。 4.2佣金支付 本站将对通过联盟网站至本站的链接而产生的购买商品的合格购买行为,支付联盟代理相应佣金: 直接通过联盟网站销售的商品,联盟网站将享受10%-50%的佣金提成(按各种商品提成不同); 联盟网站的四级上级联盟网站(支持四级提成),将各享受5%的佣金提成; 本站将随时结算联盟代理的佣金,联盟代理佣金只要积攒到50元以后,即可在线提交申请支付,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佣金汇到联盟代理提供的帐号上。扣除所需汇费或邮寄费用。 4.3奖励措施 本站将不定期对不同的销售业绩者实行具有一定吸引力的奖励政策,具体信息请密切关注本站联盟网站最新资讯和活动告知。 5.销售报告 联盟代理将在注册后获得专用id与密码以进入本站之专门界面查询其销售数据统计。 6.政策与价格 通过联盟网站购买本站商品的客户将被视作是本站的客户。从而,所有本站关于客户订单、客户服务与本站商品销售的规定、政策与营运程序将适用于上述客户。本站可以在任何时间变更本站的规定、政策与营运程序。本站商品的价格及可供与否可能随时发生变化和调整而不另外通知联盟代理。因为价格变化可能涉及联盟代理已陈列在联盟网站上的商品,所以联盟代理不可以在联盟网站的本站商品描述中包含价格信息。 7.logo、商标与名称 ???a.本站授权联盟代理一非惟一、不可转移的权利以: 1)根据本协议条款单方面通过链接进入本站网站并
××人寿保险公司 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参考文本)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少儿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二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外定,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第六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一、二款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故意犯罪、拒捕; 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博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上述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三款保险责任。 第七条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第八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三、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以前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九条合同效力恢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区、县、市)为甲方招收_________学员,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开展招生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1)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办学证明,提供招生代理授权书。 (2)积极配合乙方招生工作,提供相关宣传资料样本。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乙方输送的学员。 (4)提供相关形象广告标识和策划方案及协助指导。 (5)甲方将根据乙方交寄的报名表录用乙方输送的学员。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输送的学员依照规定进行验收。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协议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三、甲方的义务 (1)积极吸纳乙方输送的学员。 (2)确保教学质量,保证学员学有所得,成为有用之材。 (3)与就业班学员签订就业保障合同,确保学员的工作安排。 (4)为就业班学员办理人身保险,确保家长没有后顾之忧。 (5)积极推广自身知名品牌,将_________产业做成国内第一品牌。 四、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协议规定的期间内使用________的名义进行招生广告宣传,招生范围仅限于计算机技能培训方面,禁止使用________招生,广告内容宣传发布之前必须经甲方审批同意方可发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发布广告,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乙方刊登广告不合协议要求的内容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_________元;甲方宣传只限于授权地区,禁止跨地区宣传招生。 (2)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的比例获得业绩回报。 五、乙方的义务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出广告宣传方案和操作计划。 (2)必须在协议规定的区域内开展工作,不得跨地区操作。 (3)不得使用_________的名称从事与招生工作无关的事项。 (4)不得泄露本校的商业机密。 (5)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第二月开始输送学员。 六、利益分配 (1)乙方向甲方输送全科班学员,甲方按学员实交学费的_________%给予乙方作为回报。 (2)乙方所招学生,学生交学费等一切费用必须到甲方(学校)处交纳,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费限额除外);乙方如擅自收取学生学费等一切费用,则出现任何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在进行招生宣传和解答时,须按甲方提供宣传材料进行,不得过分发挥和承诺甲方做不到的事情。 (4)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乙方的统一收费标准可定在甲方的招生简章标准的八折-全价之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5)乙方在学生报名表的右方加盖自行设计的招生编号并统一交寄予甲方招生办公室。 (6)乙方保证一年内向甲方输送学生不低于_______名,如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输送学生达_______名学生,则甲方将给予乙方重奖(或年终发红包)或提升。 七、合同的期限、终止、变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性能可靠的??软件产品。 2、甲方支持乙方开展?软件产品的市场宣传和销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支持工作以及乙方在产品销售中所需的支持工作。 4、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对??软件产品的产品策略、市场策略和价格策略作必要的调整。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若乙方确实违反合同规定,破坏秩序,甲方有权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权销售代理商权利的处罚决定。 6、甲方保证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真实性,并对客户软件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进行完善的售后服务和终身维护。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纠纷,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在公司网站上显著位置宣传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户说明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客户提供产品维护、升级和在线疑难解答。 8、甲方致力为乙方提供最佳经营环境并承诺自身不涉足授权销售区域的经销和零售,在乙方作为甲方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合作期间,甲方不应建立第二家经销代理商。 9、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和成本投入,无论乙方销售区域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甲方不得擅自向经销区域内的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在提前将有关销售合同副本寄给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货,并应在收到货款后三日内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供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2、乙方在取得甲方的软件产品销售授权后,即可在授权指定的时间和地区范围内作为甲方的软件总销售代理商开展业务工作及渠道开发。乙方可在所辖地区发展地区分代理商,乙方应对该分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在广告和信函上表明其为甲方的授权经销商。 3、乙方为甲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币十万)。 4、乙方可以免费得到甲方软件的宣传资料、销售及技术服务资料。 5、乙方所有销售的甲方产品均须从甲方合法获得,不得销售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乙方在向用户提供产品的时候,须保证一份甲方产品只提供给一个用户,并保证产品提供给最终用户。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产品提供给任何想利用甲方产品牟利或进行分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违法销售或分发甲方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亦不能生产或销售与甲方产品具有竞争性的软件产品。 6、乙方在销售及推广甲方产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形象。乙方负责软件的销售推广、软件安装和调试工作,以诚恳热情的态度对待客户,注意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产品使用问题和意见,其中属于技术程序原因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7、乙方在销售软件过程中,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即?元/套。如确需变动,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8、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最终客户资料(包括最终客户的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使用日期等内容),否则,甲方不负责其售后服务、系统升级或技术支持工作。 9、乙方应诚信守法经营,对自己的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七、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应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销售、市场、库存、价格、代理规则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八、价格、返利政策 1、《??》软件的公开价格为:??元/套。甲方向乙方供货的销售价格为公开价格的?折,即元/套。 2、返利政策: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套至?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套至?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套以上,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没有达到?套,则甲方将不提供返利给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九、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天元科技软件产品订货单”(附件一),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公司公章,传真给甲方市场部。 2、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在款到后??日内将货物发出。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尽快安排发货。 3、货物运输方式和货物到达地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为准。 4、甲方承担乙方所订软件产品的运费。 十、产品退换 1、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软件不能正常运行使用,甲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包装损坏,甲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一、财务结算 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软件销售价格,但该价格不得低于产品底价。 2、软件实际销售价格高于产品底价部分的金额作为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 十二、合同的解除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