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邮编:______) 电话: (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__(邮编:____) 电话: (__)____ 传真: (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 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二、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三、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四、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五、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 定作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定作物名称: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质量要求: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加工费:_________ 单位总价: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完工时间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 运输方法 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材料名称: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质量要求: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图纸、技:_________ 术资料及: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材料名称: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 交付数量:_________ 包装要求: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运输方法:_________ 运费承担: 第六条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日期:一九 年 月 日 供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需 一、 ┌────┬─────┬──┬──┬──┬──┬───────────┐ │ │ │ │ │ │ │ 交货时间 │ │ 品名 │规格质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_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 乙方确保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_________级。 4、开工准备 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_________个月,养护标准达到_________,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___元。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模型制作工作。 二、工作内容: 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四、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正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预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时,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以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开户行:??? 帐??号:??? 单??位:??? 六、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日期:一九 年 月 日 供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需 一、 ┌────┬─────┬──┬──┬──┬──┬───────────┐ │ │ │ │ │ │ │ 交货时间 │ │ 品名 │规格质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商资格 1.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并有能力开拓所代理甲方软件产品销售渠道。 2.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二、代理产品、地区及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软件产品的注册代理商,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享受相应的优惠代理价格。 2.乙方所代理甲方软件产品类型为:_________级代理。 3.乙方有权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代理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4.乙方原则上只能在授权的地区内销售所代理的产品。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所拥有的本系列软件版权的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2.甲方对乙方发展的客户提供免费升级服务并有义务及时更新软件。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授权代理商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进货量及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 4.在乙方支付一定数额预付款的前提下,给乙方提供在线注册机并给乙方开放在线注册权限。 5.甲方推出代理产品的新版本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费对乙方所发展客户的软件产品进行升级。 6.代理产品具体价格机密的责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任。因为本站产品可能存在和某些地方法律冲突,为了避免代理商受任何损失,原则上不公开代理商真实资料,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另行说明。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注册表单并保证其真实性。二级代理商原则上需要提供具体的行为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法人执照。 2.乙方保证严格尊重产品版权及商标权,保证未经允许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复制、拷贝或泄露、传播、散布所代理产品及注册码,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所代理产品进行解剖、汇编、反汇编。 3.乙方应为客户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乙方必须保证本产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5.乙方不得销售代理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含破解版、解密版等),否则一经发现将撤消其代理资格,并扣除所有预付款作为罚金。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具体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开报价的销售软件,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有义务保护有关的商业机密,提供当地的市场动态,拟订本产品的行销计划。 五、价格政策 1.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不得无销售额,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乙方的预付款中(以代理价计算)实际剩余金额。 2.乙方的代理预交金为:一级代理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二级代理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代理期内如果双方均同意在佣金方面做调整,则以双方新协议为准。 3.软件的外挂id注册费从乙方预付款项余额中扣减。如预付款不足,则乙方需在甲方开通用户使用帐号后_________天内将代理注册费汇给甲方。 六、法律效力 1.本合同所载条款的解释权归属_________。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合同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协议到期后可以续签。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申请人曾于年月日对第类第号商标向你委提出申请,商标评审编号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撤回该商标评审申请。具体理由如下: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须知 1.此申请书适用于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提出的撤回商标评审申请。 2.本案为国际注册的,应在注册号前加"g"。 3.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申请人提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须有申请人的书面授权。 4.共同申请人或共有商标当事人所指定的代表人提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须一并提交被代表的当事人的书面授权书5.具体理由较多书写不下的,可续页书写,并标明页码。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约双方就合作职称评审工作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代理职称评审工作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职称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2.准确及时地按职称评审的要求,对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实绩作出考核、评估,并提供相关材料; 3.及时缴纳职称评审所需的评审费及代理费; 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释工作; 2.应甲方要求,提供职称评审方面的上门服务; 3.保持与甲方或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通报职称评审工作的进展,告知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结果; 4.根据职称评审工作的进展,根据各评委会对职称评审材料的要求,指导甲方相关员工准备个人的职称评审材料,并对报评、报审材料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将职称评审材料报送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 6.负责帮助评审通过人员办理有关资格证书。 三、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代理合同,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并由甲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2.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代理权,乙方必须退还全额代理费,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四、免责条款 1.非因甲方相关人员材料准备方面等原因而导致评审未通过的,不属乙方违约; 2.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五、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执,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航空货物运输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业务范围和职能??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区从事甲方航班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2.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承揽普通货物和除危险物品以外特种货物的国内航空运输,但必须优先保障甲方的公务货。? 3.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领 ⒈9堋⑹褂煤吞羁 追街付ǖ脑耸淦局ぁ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预定货物舱位,全面正确的向托运人讲明有关运输条件和要求,计收货物运费、地面运费、货物运输保险费、航空货物声明价值附加费等费用。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收运的货物连同货运单和各种所需文件送交甲方指定的地点。?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规章、班期时刻表和运价通告以及其它必要的资料。上述各种业务资料如有修改、补充或作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乙双方共同履行诚信经营职责,共同维护对方正当利益,未经任何一方授权许可,不得以对方名义或资质从事经营行为,不得公开双方合作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任何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偿经济损失。 8.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遵守航空公司和地面航空站的业务规范;如有一方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航线、舱位及价格 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合理安排运力,乙方负责在相应航线上组织航空货物。乙方组织销售货物,填开运单、交运操作,运输收入计入乙方,并统一向甲方结算。? 2.甲方同意始发航线确定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结算。具体价格、舱位,甲乙双方以协议附件形式确定。 3.甲方空运价格包含始发地的货站地面运输费等费用。 4.货物退运,已付代理手续费应退还甲方;运费更改,其手续费多退少补。 第三条?财务结算? 1.乙方领用新货运凭证时,必须及时与甲方进行结算后方可申请领新的货运凭证。? 2.每次结算,乙方须将一式三份的销售日报表,连同货运单财务联、作废票证、当期销售收入汇总表交甲方财务部门。? 3.销售日报表中的原件上须加盖代理人公章或财务章。报表页角的“制表人”等栏须填写全名。? 4.乙方在送交销售日报表同时,必须附有与销售收入总额相符的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单回执。? 5.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结算,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结清运输款,乙方应按所欠运输款金额的0.5%/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有关财务结算和管理方面的未尽事宜,按本协议之附件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责任和保障? 1.乙方应保证货物符合承运条件,按____________机场货站要求交货,以保证甲方航班正常。? 2.甲方负责解决始发货站和到达货站的货物收 布臁⒌孛孀靶丁⒎⒒跏乱思胺延弥ц叮 vひ曳交跷锇词闭 3鲈撕吞崛? br>3.甲方承运货物发生破损、延误等应及时出具相关证明并按规定偿付损失。 4.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可在航班起飞后将所代理承运的货物清单以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的查询和对帐工作。 (上述“按规定”包括了按总局规定,不同意修改) 5.由于乙方填开运输凭证差错或执行规章和业务疏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对所填开运输凭证上所列相应货物价值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7.其它运输方面的未尽事宜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责转让 1.乙方在代理甲方航空货物运输业务时所用名称和活动地区只能是本协议中确定的名称和地区。? 2.本协议所规定的代理权和其它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诉讼 关于本协议的范围、含义、解释和执行,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给协议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协议签订所在地法律法规。? 第七条?关于附件 本协议之附件一《签署协议所需提供的资料》、附件二《运输凭证管理及使用》、附件三《货物交接》、附件四《安全条款》、附件五《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它有关事项
为明确委托报关具体事项和各自责任,双方经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委托方 主要货物名称 hs编码 □□□□□□□□□□ 进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提单号 贸易方式 原产地/货源地 传真电话 其他要求 背面所列通用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签署构成了对背面通用条款的同意。 委托方业务签章: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被委托方 报关单编码 no. 收到单证日期 年 月 日 收到单证情况 合同□ 发票□ 装箱清单□ 提(运)单□ 加工贸易手册□ 许可证件□ 其他 报关收费 人民币: 元
分类号】303901199602 【标题】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日期】19960325 【实施日期】19960325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商标注册管理 【文号】工商标字(1996)第80号 【名称】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题注】 【章名】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社会商标意识的增强,商标侵权纠纷也日趋复杂,在商标案件查处过程中,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曾就此类案件的处理问题向我局请示。为有效制止商标侵权,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和解决商标纠纷,现就此类案件的处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被投诉人使用的商标已经向我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包括处于异议期)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认为该商标与投诉人注册商标近似,构成侵权的,有权立案查处。 二、被投诉人在被查处过程中以注册不当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投诉人注册商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中止处理,但被投诉人应当提供相应的经济担保。 三、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注册商标提出争议同时又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立案。
委托人_________因被告人_________涉嫌_________一案,特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律师出庭辩护,现经双方协商,兹订立下列条款: 一、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被告人第_________审辩护人,依法出庭辩护。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委托应向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支付辩护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三、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审终结时止。 四、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被告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否则辩护律师有权拒绝出庭辩护,所收辩护费不予退还。 六、本委托合同如需补充、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被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主任律师(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7)汉中民终字第98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陕西汉拍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拍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立民,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冉清海,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洋县供销合作社贸易中心(简称贸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曹志发,经理。 委托代理人左振强,男,生于1956年10月12日,汉族,系洋县供销社贸易中心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余前忠,汉中市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审第三人张仕忠,男,生于1958年7月10日,汉族,陕西省洋县人,住洋县洋洲镇西大街69号,个体医生。 上诉人汉拍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贸易中心及原审第三人张仕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洋县人民法院(2006)洋民初字第1044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本院。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之法人代表关立民及委托代理人冉清海、被上诉人之法人代表曹志发及委托代理人左振强和余前忠、原审第三人张仕忠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2005年11月1日原告洋县供销合作社贸易中心与被告陕西汉拍拍卖中心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洋县拍卖行,在原告处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对原告位于洋县南环路仓库8间两层半砖混结构宿办楼依法向社会公开拍卖。2005年11月25日,被告注册拍卖师关立民在洋县德裕园酒店主持拍卖会,拍卖原告所委托的房产。参与竟拍的有时恒道、童文贵、任启林和第三人张仕忠,拍卖会竟价以18万元人民币开始竟价,到第六轮,参与竟价的只剩下持68号牌的张仕忠和持12号牌的时恒道,23.4万元是持68号牌的张仕忠应价的,拍卖师在连喊23.4万元第二声后,时恒道即举出12号竟价牌,表示加价1000元即23.5万元,拍卖师关立民在没有看清12号牌的情况下,边喊第三声23.4万元边敲了槌,引起参与竟拍的时恒道不满,与拍卖师发生争执,折断拍卖槌,民警到场制止了事态,当场未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会不了了之。随后被告向洋县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23.4万元竟买有效并赔偿相关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本案尚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程序尚未进行终了,被告请求确认尚未终了的拍卖行为的拍卖效力,不予支持,驳回被告该项诉讼请求。宣判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06年7月28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汉中民通字第369号通知:你公司本次上诉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十五日的上诉期限,原洋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06)洋民初字第01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告在上诉期间,与第三人补签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房产转让合同书》,并收取第三人房价款225700元。2006年5月16日被告给原告通知,要求原告向第三人移交标的物并协助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手续。同年9月12日,原告给被告提出三点意见,对被告上述做法认为不合法,是无效的,应该撤销纠正;请被告及时协商重新拍卖事宜;鉴于洋县拍卖行已撤销,应解除委托合同。9月20日被告给原告复函,不同意解除委托合同,等报请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律咨询之后再协商解决,随后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依法解除2005年11月1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确认被告与第三人补签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效。同时查明,陕西汉拍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洋县拍卖行已于2006年撤销。 原审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拍卖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原、被告在签订委托合同后,已履行了部分义务,但是,被告在履行合同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竟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同时被告也违背了《拍卖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被告未按拍卖法及拍卖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拍卖,也没有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拍卖会后近半年才与第三人补签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其行为显属无效。由于被告违约迟延履行合同,致使原告委托拍卖的房产长期搁置,不能实现委托拍卖合同的目的,原告依法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本院应予支持。另外,洋县拍卖行隶属于被告,不是法人主体,应由被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四)项、第四百一十条及拍卖规则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陕西汉拍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张仕忠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效》。二、原告洋县供销合作社贸易中心与被告陕西汉拍拍卖中心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洋县拍卖行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终止履行。一审宣判后,被告汉拍公司不服,上诉至本院。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请求:1、一审认定事实有误,一审认定“拍卖师在连喊23.4万元第二声后,时恒道即举出12号竟价牌,表示加价1000元即23.5万元,拍卖师关立民在没有看清12号牌的情况下,边喊第三声23.4万元边鼓了槌”不符合客观事实,拍卖报价到23.4万元时,是持68号牌的张仕忠举牌应价的,之后拍卖师又报价23.5万元,持68号牌的张仕忠与持12号牌的时恒道都没有举牌应价,报价又回到23.4万元,拍卖师连报两声23.4万元均没有人举牌,在报第三声23.4万元后,持12号牌的时恒道才举牌,而此时拍卖师确认23.4万元的槌声已经响了。2、上诉人一直未接到[2006]洋民初字第018号民事判决书,2006年5月12日上诉人赶往洋县法院才要了该判决书一份,该判决认为没有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程序尚未终了,法院无法律依据确认其拍卖效力而没有支持上诉人在该案的诉讼请求。上诉人应买受人的要求,与买受人补签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才对该案提起上诉。3、上诉人已经履行了《委托拍卖合同》的全部义务,而被上诉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成交标的,反而要求解除《委托拍卖合同》,其做法违背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4、[2006]洋民初字第018号民事判决书未对拍卖结果认定,经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商议,被上诉人同意,待拍卖行业的权威机构对拍卖结果作出结论后,再确定拍卖成交标的移交时间。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作出公正判决。 被上诉人辩称:1、上诉人在上诉状中称“原审认定事实有误”纯属上诉人为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和单方利益的杜撰行为,与本案的客观事实完全背离。2、洋县法院(2006)洋民初字第01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上诉人与张仕忠补签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是被答辩人的自认行为,洋县法院已给上诉人送达了[2006]洋民初字第018号民事判决书。3、被答辩人没有完全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且过错全在上诉人,体现在:首先,上诉人在履行部分拍卖程序性义务时严重违法违规操作,其行为违反《拍卖法》第4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七天内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以及第6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实施拍卖现场监管”之规定的程序;其次,上诉人将委托拍卖的房产拍卖给次高竟价者的行为违反了《拍卖法》第3条关于拍卖的原则性规定,损害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其三,双方签订的是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10条之规定,委托人(答辩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由于以上原因,使委托拍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答辩人依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一款第(4)项和第410条之规定,请求解除合同是合理合法的。综上,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请求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