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企业教育培训事宜,双方同意订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职员工持服务证、识别证报名参加甲方所开设之__________班课程时,乙方享有学费折扣之优待: 1.报名人数达__________人以上,学费一律予以__________折之优待。 2.本优待方法不得与计划其它优待方法同时实施。 二、?乙方职员工报名参加课程培训时,应主动出示证件,否则甲方得拒绝优待。 三、?甲方对于乙方之身分有疑问时,乙方应给予必要之协助。 四、?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开课讯息传达周知全公司职员工。 五、?在协议书有效期间内,乙方持有效证件报名参加课程时,甲方不得拒绝优待,否则乙方得自动停止特约关系。 六、?本协议书有效期限自签章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合约到期前得经双方同意办理续约。 七、 甲方:__________大学 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三、保险责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四、责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五、赔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六、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 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 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 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继续生效。 十一、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旅游人身意外保险预约单(略)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
承租方(乙方):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____;日元帐号:_____;欧元帐号: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末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下,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威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深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携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认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裁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附件 oceanmarinecargoclauses (i)scopeofcover: thisinsuranceisclassifiedintothefollowingthreeconditions-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withaverage(w.a.)andallrisks.wherethegoodsinsuredhereundersustainlossordamage,thecompanyshallundertaketoindemnifythereforaccordingtotheinsuredconditionspecifiedinthepolicyandtheprovisionsoftheseclauses: 1. 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thisinsurancecovers:
基金发起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三十三、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自2004年6月1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1.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10年、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规格零售价代理价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120盒/件138.00元/盒元/盒件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2005年月日至2006年月日。 甲方:乙方:(签名) 签字: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签约时间:2005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合作期限 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_______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__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上述作品__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誊清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__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五条 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产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__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第九条约定报酬标准的__%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__%交付对方。? 第七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不得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不得对作品进行修、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 (乙方可以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但改动结果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八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校。甲方应在__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__%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__元/每千字×千字+印数×基本稿 %。或? (二)一次性付酬:__元。? (三)版税:__元(图书定价)× %(版税率)×销售数(印数)*。最低印数为 册。? 第十条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__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__%(元),其余部分于出版后__日付清。? 第十一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预付报酬的__%。如经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九条约定报酬的__%向甲方支付酬金。? 第十二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__年内,乙方可以自行重印。首次出版___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__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条 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__日内按第九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核查图书的印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要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隐瞒印数,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__%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印数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__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 上述作品出版后:? 乙方应于__日内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__元;如有遗失,赔偿__元。? (作品原稿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__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__册,并以__折价售予甲方图书__册。每次再版后__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__册。? 第十八条 乙方许可报社、杂志社刊载上述作品,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许可报社、杂志社刊登上述作品,乙方应及时将报刊使用作品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__%交付甲方。)*? 第十九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由__著作权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乙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变更分红方式、基金转换和变更联系方式。 第二条 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2.甲方已经在乙方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且该帐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 3.甲方办理申请认购或申购业务的,不迟于乙方《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所规定的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届满之时将认购或申购资金足额划(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在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时限内其交易帐户中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甲方已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表格,签署有关文件;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传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30—15:00(认购期内为9:30—16: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权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要提出业务申请,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生效。 第四条 保密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2.甲方应注意自身资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或信息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免责条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电脑网络和/或传真设备故障,乙方对由此导致的收发信息延误或失败不承担责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签章及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对该签章及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传真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乙方基金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的,乙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4.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5.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6.由于在通讯中断,堵塞等情况下致使通过传真手段无法下达申请或无法进行传真确认时。 7.对于因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
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元(大写)。 5、利率为月息‰。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租约代号 现有规范如附表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____________号的船东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租船人达成协议如下: 船舶规范 1.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降低,足以赔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船舶状况 2.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运,船壳、机器、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 租期 3.船东供租,租船人承租本船自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租。 航行范围 4.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但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穿航于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的(但同样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搁底的地点可以不浮起)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进行合法贸易。在船东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许可外的地区进行贸易,也可随意派船到船东需要支付兵险附加保费的地区进行贸易。不论哪种情况,船壳、机器附加保费由租船人负担,但该附加保费不得超过按照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少险别所征收的保费,其保险条件不得扩大学会按期保险条款(1/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兵险条款(1/7/1976)的标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租船人在收到有关凭证或因租船人需要,收到保单附本时将附加保费付还船东,如附加保费有回扣,应退还租船人,船壳、机器保额定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保费即按此计算,但如果保单记载的船壳、机器保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取较少的金额计算。 如本船航行中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本租约的选择权。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台湾港口。 禁装货载 本船用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租船人有权按照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任何主管当局适用的条例,运输危险品。 交船港 5.本船在__________________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租船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于在装港接收货物,接受交船并不构成租船人放弃其租约赋予的权利。 交船日期 6.本船不得在_______________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_______________17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并交付,租船人有随时解除本租约的选择权,但不得迟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 交船通知 船东给租船人__________________确定交船_________日通知。 货舱检验 7.租船人在交、还船港代表双方委任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和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算船东时间,还船检验算租方时间,验船师费用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调平或者船尾船首吃水差不超过六英尺。 船东供应项目 8.船东供应及/或支付有关船长、项目、船员和水手的全部食品、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供应及/或支付甲板、房舱、机舱及其他必须的全部用品,供应及或支付全部润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项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和其他保养费。 起货机 船东给全部双杆吊及/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格式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的一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具及滑轮。如本船备有重吊,船东给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参见第15条) 船东提供甲板 水手按需要开关舱,在船到达装卸泊位或地点之前把起货机装置就绪,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看更,配备每舱绞车工及/或转盘吊工一人,按需要昼夜操作,如港方或工会规章制止水手开关舱或操作绞车及/或转盘吊,则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费用。 照明 船东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清舱 如租船人需要,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船东应提供水手清舱并清除垫料,以适于装运下航次货载,租船人付给船东或水手清舱费定额每次最多__________________元。 租船人供应项目 9.租船人供应及/或支付(除非为船东的事物而发生或在船东造成的时间损失内发生,不论是否停租)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油料(为了补偿船上人员的生活用油,每日历月定额_________元,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扣减)、港口费、强制引水、舶板、拖船、领事费(但按第8条属于船东支付者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但属于国际或本地船东或海员组织所征收者除外)和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还支付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除非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生)、代理、佣金等费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码垛(包括垫料,但船东允许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垫料),卸载、过磅和理货、上船执行职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燃料 10.租船人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公吨燃油
兹委托金马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月日 立委托书人…… 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 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 甲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漕宝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