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现就与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部分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号为__________)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受让的房地产占地面积共计__________亩,四至见附图。 二、因依据甲方现有房地产状况无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故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出资建设厂房。 三、甲、乙双方承诺:一但完成开发投资总额(以工程造价部门的预算额为准)的__________%,双方立即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在该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转让的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四、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合同: 1.若甲方违约,除向乙方返还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违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完后__________日内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房地产转让款,余款__________万元在以后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中再行约定。 六、为担保上述款项及有可能因违约而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违约金及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甲方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双方在签定抵押合同后至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合同是不可撤消的合同,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仍有效。 七、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八、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各方均有权提交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在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附 1.土地四至图(略) 2.抵押合同(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 -------- ??财托字第号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 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 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 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 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 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年_ _月__日签订了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 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 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年__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 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 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 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 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 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按季计收 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 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 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 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共计__元,于甲方收 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 付清。
第一条 特约说明 住院补贴医院保险特约(以下简称本特约)是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的附加险。在主保险合同订立或主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同意后,可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主保险合同终止时,本特约终止。 第二条 特约构成 本特约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特约有关的投保单、附贴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三条 投保范围 本特约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主保险合同相同。 凡患有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高血压病(ⅱ期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癫痫病、法定传染病、爱滋病、性病或正患病住院及全休、半休者不能作为本特约的被保险人。 第四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特约所负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特约的生效日。 第五条 保险期间的续保 本特约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特约在被保险人_________周岁生日之前保险期间期满时,本公司同意续保并投保人保险期间期满后十五日内交付续保保险费,本特约继续有效。 续保时,本公司有权对本特约的保险费予以调整。在上一保单年度内患本条款第三条所列疾病的,本公司可再续保两年,两年后本公司不再续保。 第六条 保险责任 在本特约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患病而住院治疗,本公司按(实际住院天数-4)×每日住院津贴给付住院津贴,每日住院津贴为保险金额的2%。 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因患病而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住院津贴,但累计住院天数以九十天为限。 对上述保险责任,除急诊外,被保险人需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因病情需要转到其他医院住院的,需有指定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并经本公司认可同意。 第七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住院津贴的责任: 一 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伤害或导致其患病;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六 被保险人在本特约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因疾病住院治疗,但续保不受此限制; 七 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职业病以及投保本保险前已有的疾病、残疾的治疗及康复; 八 流产、分娩、堕胎、避孕、绝育手术及矫形手术和美容; 九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各款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责任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 本特约的保险费按投保人约定的保险金额和附表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一次缴清。 第九条 保险金额 本特约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___千元,最高为人民币_________千元,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十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特约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特约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十一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为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外出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有效地制止计划外生育,根据《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和_______市的管理要求,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外出人员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一、乙方计划生育责任 1.认真执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遵守户籍地和流入地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2.外出时应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到流入地_________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交验手续。 3.未婚青年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实行晚婚,晚育。 4.已婚育龄人员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5.外出后要定期接受居住地对乙方的生育,节育措施情况检查与服务,每年进行二次(四月,十月各一次)环,孕情检查,并将居住地(县以上计生指导站)出具的《流动人口环孕情监测证明》寄回户籍地。如违反合同,愿意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处罚。 二、甲方计划生育责任 1.向乙方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办法和规定,按规定为乙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督促乙方按照规定落实节育措施。 3.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乙方晚婚,婚育,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_________(镇)街道计生办鉴证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_________(镇)街道计生办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票发行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股票承销商: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由乙方负责承销甲方股票事宜,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承销方式 双方同意,本次股票发行采用_________方式。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发行价格与发行总市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总量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发行总市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承销期限与起止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的承销期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股款的收缴与支付 乙方应在承销期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认购的全部股款扣除应收的承销及经办手续费后,一次划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乙方延迟划转本次认购的股款,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另行支付逾期未划转部分股款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 五、承销费用 乙方按本次股票发行总市值的_________%收取承销费用,该承销费用由乙方从甲方所发行股票的股款中扣除。 六、协议双方的义务 协议双方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承销结束日止,任何一方在未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散发文件的形式,向公众披露招股说明书之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发行成功的信息,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依法提供本次股票发行所需的全部文件,并保证相关文件的真实、准确与合法,且无任何误导性成分或疏漏。否则,若因此而导致股票发行失败或受阻,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股票发行的承销团,具体负责股票的发售工作。乙方负责办理股权登记及编制股东名册,并应在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完成后15天内向中国证监会依法提供书面报告。 七、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能认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按股款总额的__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无论如何,该等赔偿责任均不应超过股款总额的_________%。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争议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九、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故,而这种重大变故已经或可能会对甲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及本次股票发行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则甲、乙双方均有权决定暂缓或终止本协议而无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协议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报送中国证监会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协议签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权利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 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 1.版税:版定价 × % ×印数? 第一版最低印数为 册;每册定价为?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版〔 元/每千字〕+〔基本稿酬 %/每千册〕?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 月内出版该作品之 版,并于出版后的 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 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以 结算。? 第六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 进行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合同签字(或 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深圳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现将车牌为的自有营运车辆加盟于甲方,由甲方代为经营管理。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成本费用人民币元整。每月的营运总产值按协议分配,其中甲方占,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关协议分配给乙方及驾驶员。 2.甲方负责对运输营运收入即营运产值进行财务核算,在按规定扣缴各种开支之后,于第三个月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甲方为乙方代办该车辆进行集装箱运输所需的各种证件及海关司机本,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但乙方应自行为该车辆及时购买公路规费及车辆保险。 4.甲方负责该车辆营运的业务承揽,并全权对该车辆依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调度。 5该车辆驾驶员由甲方负责与其签订相关承包协议,并负责该驾驶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甲方与驾驶员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依其两方自主签订的承包协议确定。 6.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因营运需要的各种事务,不得推诿。 7.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后,驾驶员所仍无法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则此部分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于驾驶员的任何人身损害,需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协议期内,为保证甲方的正常营运,乙方欲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该车辆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9.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争议由协议签定地深圳市人民法院管辖。 11.除因有协议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12.本协议附乙方担保书一份。 乙方:甲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 本人愿意为乙方签订的以上协议作为担保人,监督乙方能遵守协议、合法经营,并愿承担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决不推诿。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名:
甲方名称:< 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运动员近期 二寸彩色 平光照片 乙方(年满16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年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姓名及基本情况: 姓名 年满16周岁运动员 未年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 性别 ? ? 出生年月日 ? ? 所在单位 ? ? 从事运动项目或职业 ? ? 一、协议的起止日期 1.协议期限________年。 2.具体时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批准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1份,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1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章) ? 年 月 日 乙方(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本人或未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签字和指纹印 年 月 日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章)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专业年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 学生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__终止。 ?实习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第二条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 xml:namespaceprefix=st1/>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第三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浙大学子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是否支付乙方报酬,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每(小时/日/月)____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工资于(每月____日/每日)统一结算。 实习期间加班时段的报酬标准参照本条前款之规定执行。 五、实习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保证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乙方在实习期间,享有同甲方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 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为了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筹集教育、婚嫁资金,并在其子女遭受意外事故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一章 投保条件 ? ? 第一条 凡二十一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家长(投保人),均可为其一周岁至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保险人)投保儿童保险。但对投保时,身体不健康,不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投保人,不适用本条款第七条的规定。 投保人如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核准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章 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 ? ? 第二条 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人起保时起至二十二周岁期满时止,分别为七至二十一年。 第三条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残废,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拨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见附表一),但年度给付金额不得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全部保险金,同时给付死亡退保金(见附表二),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4.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和大专生时,保险人每年按注册证明给付约定的教育金,给付期限以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为限。 5.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婚嫁保险金(见附表三),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三章 除外责任 ? ? 第四条 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投保条件有隐瞒、欺骗或违约行为。 2.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3.由于被保险人打架、斗殴、酗酒自杀造成死亡或残废。 4.由于战争或敌对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5.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死亡或残废。 6.因各种原因造成医疗费支出。 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情。 第四章 保险费与保险金额 ? ? 第五条 保险费每月分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四档,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按月缴付保险费,缴费期限与保险期限同样。 第六条 月交保险费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者,年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为人民币一千元、二千元、三千元、四千元,年度教育金分别为一百元、二百元、三百元、四百元,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时的年龄超过十足岁(含十足岁者),教育金减半。 第七条 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夫妇均因意外伤害事故身亡或自保险生效之日起二周年后因疾病死亡,可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持保险证及必要证件向保险人申请,经保险人调查核实后,从次月起,可免交保险费全数,如果投保人夫妇之一发生上述事故时,可免交保险费半数。 第五章 生效 失效 复效 退保 ? ? 第八条 保险单从起保当月的一日起期,但须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后,保险单才开始生效。 第九条 投保人如未按规定交付保险费,并逾期一月未办补交手续的,保险单便自动失效,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退还生存退保金(见附表四)。 第十条 在保险单失效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复效申请,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由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后,保险单恢复效力。 第十一条 申请退保时,保险单必须期满二年且按规定交足保费,凡符合申请条件而要求退保者,保险人按规定退给其生存退保金。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吾等(请填写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兹要求阁下根据下列条款及条件为本人/吾等运作一个现金证券买卖户口(「户口」) 1.户口 1.1 本人/吾等确认「开户资料表格」所载资料均属完整及正确。倘该等资料有任何变更,本人/吾等将会通知阁下。本人/吾等特此授权阁下对本人/吾等的信用进行查询,以核实上述表格所载资料。 1.2 阁下将会对本人/吾等户口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阁下可以根据联交所及证监会的规定或应其要求,将该等资料提供予联交所及证监会。 2.法例及规则 阁下按本人/吾等的指示而进行的一切证券交易(「交易」),须根据适用于阁下的一切法例、规则和监管指示的规定而进行。这方面的规定包括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中央结算公司」)的规则。阁下根据该等法例、规则及指示而采取的所有行动均对本人/吾等具有约束力。 3.交易 3.1 除阁下(在有关交易的成交单或其它合约单据内)注明以自已本身名义进行交易外,阁下将以本人/吾等的代理人身份进行交易。 3.2 倘沽盘是有关非由本人/吾等拥有的证券,即涉及卖空交易,本人/吾等将会通知阁下。 3.3 本人/吾等会就所有交易支付阁下通知本人/吾等的佣金和收费,缴付联交所征收适用征费,并缴纳所有有关的印花税。阁下可以从户口中扣除该等佣金、收费、征费及税项。 3.4 就每一宗交易,除另有协议外或除非阁下已代本人/吾等持有现金或证券供交易交收之用,否则本人/吾等将会在阁下就该项交易通知本人/吾等的期限之前向阁下交付可实时动用的资金或可以交付的证券,或以其它方式确保阁下收到此等资金或证券。倘本人/吾等未能这样做,阁下可(如属买入交易)出售买入的证券〉;(如属卖出交易)借入及/或买入证券以进行交易的交收。 3.5 本人/吾等将会负担阁下因本人/吾等未能进行交收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开支。 3.6 本人/吾等同意就所有逾期未付款项(包括对本人/吾等裁定的欠付债务所引起的利息),按阁下不时通知本人/吾等的利率及其它条款支付利息。 3.7 就买入交易而言,倘卖方经纪未能于交收日内交付证券,导致阁下须买入证券进行交收,本人/吾等毋须为买入该等证券的费用向阁下负责。 4.证券的保管 4.1 由阁下寄存妥为保管的任何证券,阁下可以酌情决定:(如属可注册证券)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或以阁下的代理人名义注册;或存放于阁下的往来银行或提供文件保管设施的任何其它机构妥为保管。如属香港的证券,该机构应为证监会认可的提供保管服务机构。 4.2 倘证券未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注册,阁下于收到该等证券所获派的任何股息或其它利益时,须按本人/吾等与阁下的协议记入本人/吾等的户口或支付予转账予本人/吾等。倘该等证券属于阁下代客户持有较大数量的同一证券的一部份,本人/吾等有权按本人/吾等所占的比例获得该等证券的利益。 4.3 本人/吾等并无根据《证券条例》第81(3)条以书面授权阁下:将本人/吾等的任何证券存放在银行业机构,作为阁下所获垫支或贷款的抵押品,或者存放在中央结算公司,作为履行阁下在结算系统下之责任的抵押品借贷本人/吾等的任何证券基于任何目的以其它方式放弃本人/吾等的任何证券之持有权(交由本人/吾等持有或按本人/吾等的指示放弃持有权外) 5.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现金 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现金须依照适用法律不时的规定,存放于一家持牌银行所开立的一个客户信托账户内(此等现金不包括阁下就交易取得,而且须为交收而转付或转付予本人/吾等的现金)。 6.风险披露声明书 本人/吾等知道证券价格可能及必定会波动,任何个别证券的价格皆可上升或下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不一定获利,而且存在着可能损失的风险。本人/吾等也知道将证券交给阁下保管可能存在风险。例如当阁下持有本人/吾等的证券而阁下无力偿债时,本人/吾等取回证券的时间可能会受到严重阻延。本人/吾等愿意承担此等风险。 7.一般规定 7.1 所有本人/吾等户口内的证券均受制于阁下的全面留置权,以确保本人/吾等履行对阁下代本人/吾等买卖证券而产生的责任。 7.2 倘阁下没有依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对本人/吾等的责任,本人/吾等有权向根据《证券条例》成立的赔偿基金索偿,惟须受赔偿基金不时的条款制约。 7.3 倘阁下的业务有重大变更,并且可能影响阁下为本人/吾等提供的服务,阁下将会通知本人/吾等。 7.4 本人/吾等确认本人/吾等已详阅并同意本协议书的条款,而且该等条款已经以本人/吾等明白的语言向本人解释。 7.5 本协议书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且可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执行。 客户姓名: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现金客户协议之补充协议 致:_________ 帐户号码:______________ 本人/吾等兹引述贵公司与本人/吾等于订立有关买卖证券之协议(「协议」)。本补充协议所采用之词语,除另有所指明外,均与该协议所采用或界定者含有相同意义。 由于贵公司同意以本人/吾等之名义开设及运作用贵公司就买卖证券不时设立之互联网网站及服务(「互联网服务」)所用帐户(「互联网帐户」),本人/吾等兹同意按下列条款及条件就运作互联网帐户订立补充协议: 1.本人/吾等同意使用本人/吾等不时获提供之互联网服务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 鉴于: 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建设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xx方验收,并于________年 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________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___________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万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________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 _________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_______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1、付款凭证;2、付款明细、3、未付款明细)。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4、还款计划明细;如系分期支付,请写明分期付款的阶段及数额)。 第三条 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乙方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项付清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甲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乙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乙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甲方出具文件说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甲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乙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甲方的债权,也未与甲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甲方将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甲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甲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北京市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乙方履行债务的情况: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强制执行申请》; (4)乙方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乙方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乙方已偿还/未偿还款项数额等情况); (5)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6)甲方在北京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向乙方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乙方付款当日向乙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北京市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___________;受件人: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___________;受件人:____________ 北京市公证处联系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承办公证员: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给对方和北京市公证处,如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自然人填写)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释义 “本信托计划”:指“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期间,为受托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计划即构成该信托合同的一部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应当遵守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应当遵守本信托计划的相应规定。 “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指定用途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aaa公司/集团”:指_________公司。aaa公司/集团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_________%。 “信托资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信托计划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取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 “信托利益”: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总和,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的余额。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计划书(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本信托计划的各个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订的a类信托合同、b类信托合同或c类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信托收益”:指各类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应收益。各类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 “总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资金过程中产生的信托利益,减去信托计划资金后的余额。 “信托受益权”: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各类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计划和相应各类信托合同所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信托权益的总称。 “a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信托合同享有优先信托收益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优先受益人。 “优先信托收益权”:仅指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a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的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本信托计划项下总信托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信托收益权项下的信托收益。 “b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按照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收益人分配信托财产的权利。
甲方:a(身份证号码:),国籍:地址:电话:(如为公司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b(身份证号码:)国籍:地址:电话:(如为公司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丙方:c(身份证号码:)国籍:地址:电话:(如为公司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为了使珠海市x有限公司尽快扩大生产经营,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珠海市x有限公司增资的认 购协议,其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增至,即增加注册资本。 二、甲方、乙方同意丙方对增资部分进行认购,认购价为。 三、甲方、乙方同意丙方成为珠海市x有限公司的合法股东,其股权占公司股份的%,享有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四、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甲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五、三方同意以200m年m月m日为本次增资认购的基准日。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乙方股东享 有或承担;在该基准之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担或享有。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日起30 天内向甲方、乙方支付认购增资额的%,余款在审批机关批准本协议之后3个月内支付。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执1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