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扣回时间和比例: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 承包人 份, 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甲方工作 2.l、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l、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天内, 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的约定 7.l、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l、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l、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l、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烧结冷却系统建设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对烧结机工程范围内的烧结冷却系统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综合情况: 1.1.1 工程名称:烧结机工程--烧结冷却等系统(a标段)的建安工程。 1.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1.3 项目业主:_________ 1.1.4 施工内容和范围: (1)包括烧结冷却室、机头电除尘、主抽风机室及控制室、电气楼、设备组装平台、循环水泵站及水池、混合加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材料采购、给排水、通风除尘、压气等工程施工。 (2)全厂电气、自动化仪表、计算机、通讯工程(下称"三电"工程)的施工。 (3)全厂室外氮气、压缩空气、蒸汽、室外煤气、天然气管道、区域内除尘管网(室外)的施工。 (4)上述车间和全厂三电工程的单机试车、空负荷联动试车,并配合业主进行热负荷联动试车。 1.1.5 上述施工内容和范围与其他乙方的主要的交接点为:_________。场区管网等其他未予明确的交接点,待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由甲方具体指定。所有甲方另行外委安装的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由此子项土建结构施工方负责。甲方另行分包的设备安装工程与乙方的交接点由甲方指定。 1.1.6 具体分包的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的指令确定。 1.1.7 如乙方的工作确实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随时与其他施工单位商订合同,指定其进场施工发包方尚未指定或分承包尚未完成的项目和内容。乙方不得阻饶、刁难或拆除属于该施工单位的设施和装备。 1.1.8 施工中甲方另行委托、不属于乙方施工的内容,其与乙方相关的调试及配合仍由乙方负责。 1.1.9 本总承包工程有多家分包单位,具体施工中存在的相互协作配合的问题由乙方与对方协商解决,如仍有问题,由甲方共同协调解决。 1.2 工程质量和安全: 1.2.1 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评标准,环保监测指标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设施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国环发(2000)38)要求。 1.2.2 未达到国家和冶金行业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没有达到国家和冶金行业质量标准,甲方拒付建安工程质量保证金。 1.2.3 乙方全面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承诺本工程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死亡重伤、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1/1000以下。若出现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和费用。 1.3 工程工期: 1.3.1 本合同工程内容总工期为日历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必须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空负荷联动试车并达到合格。本合同总工期中包含为配合其他各方面的正常工程所需要的必要的时间。 1.3.2 主要工期须达到以下控制点及部分需提前完成的内容的工期: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所有子项的基础工程施工。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土建主体工程施工。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设备安装。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单机试车。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始空负荷联动试车。 (6)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始热负荷联动试车。 1.3.3 上述工期除甲方责任造成的重大拖延可以顺延外,不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如甲方为保证总工期,要求乙方施工提前完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赶工,并且不因此而增加费用。 1.3.4 因乙方原因延误关键线路关键工程完工时间:与网络计划确定的完工时间比较,每延误一周的误期损害赔偿费为延误部分价格的千分之一,在合同履行期,若分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追赶回拖延的工期,甲方将已扣的工期延误补偿补发给乙方。 1.3.5 因乙方原因延误完工、竣工时间:与合同规定的完工、竣工时间比较误期超出一周后第一周的误期赔偿费罚款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以后每延误一周误期损失赔偿费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点五。 1.4 工程价款: 1.4.1 工程计价项目清单的综合说明(见合同附件一); 1.4.2 土建工程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说明及综合单价计价清单(见合同附件二及附表一); 1.4.3 安装工程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说明及综合单价计价清单(见合同附件三及附表二); 1.4.4 综合系数计价基础和综合系数(见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作说明和解释的,其组成和解释的优先次序如下: 2.1.1 本合同书; 2.1.2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和洽商的纪要、协议; 2.1.3 招标文件; 2.1.4 图纸; 2.1.5 工程规范; 2.1.6 投标文件; 2.1.7 其他有关文件。 2.2 乙方应在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施工文件、图纸、变更通知单、呈送或发出的其他往来文书以及工程规范文件。甲方有权在所有适当的时间使用上述文件。 2.3 不论在何种场合,双方按规定呈送或发出通知、指令、同意令、批准书、证书或裁决书时,上述往来文书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不得无故扣押或拖延。由甲方发给乙方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指令,以及由乙方发给甲方的所有通知,均应派人面交签收并取得书面收据。 第三条 工程规范和图纸 3.1 工程规范: 3.1.1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和甲方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验收,本工程要求满足设计和验收的标准要求。 3.1.2 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须发生的工程内容,均已考虑在按工程实体计算的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的合同价款中。工程实施中不因承包单位按验收规范施工而额外增加费用。 3.1.3 本工程的合同要求、设计、项目业主和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指令的实际情况(这种实际情况的要求一般不应高于验收标准的要求)与验收规范不一致时,按实际情况执行,并且不调整工程投资。 3.1.4 本工程的设备和建安工程的划分以冶金行业规定,即(1992)冶建文字第241号关于《冶金建设工程设备技术与材料划分规定》为基础,具体以甲方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3.2 图纸: 3.2.1 本工程由甲方进行设计。甲方设计和提供的图纸、资料和变更等经项目业主认可后,交乙方4份作为施工的依据(竣工图3份由甲方在办理竣工时交乙方),乙方应严格按其进行施工。上述文件多于4份的,由乙方自费复制。 3.2.2 设计中注明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标准图、标准设计,由乙方自备。 3.2.3 本工程的设计图纸由甲方根据对各分包单项工程的指定而及时分发。 3.2.4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建筑物一览表和工艺建筑物系统总平断面图仅作为乙方投标时的参考资料,不因其与施工图存在差异而对合同价款产生任何影响。 3.2.5 凡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包括设计变更等内容),不论何种情况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或以拒绝施工来要求调整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 3.3 设计变更: 3.3.1 设计变更:指相对于本合同的施工图所发生的设计变更。 3.3.2 变更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通过直接下指令或要求乙方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没有甲方的指令或乙方提交的建议书未经甲方核准,乙方不得对本工程作任何更改和改变。 3.3.3 甲方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立即执行。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本合同规定予以计算,但综合系数和综合单价及工期均不因设计变更而变化。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4.1 成立工程组织机构,委托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4.2 负责项目总体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开工会、工程例会。 4.3 平衡资金,按合同规定时间,审核工程进度报表,拨付工程款。 4.4 全厂需安装的生产设备由甲方提供。甲方对设备的制造质量负责。 4.5 提供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施工文件4份,竣工图3份,及相应的设计施工服务。 4.6 提供乙方进入和使用现场的权利。但是,此类进入和使用权不为乙方所独享。 4.7 负责办理乙方营业税及附加代扣代缴事宜。 4.8 负责组织对乙方工程的验收和交工。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5.1 由乙方完成的工程,应完全与本合同一致、并符合本合同所明确的工程设计意图。本工程应包括为满足甲方要求所必需的或本合同隐含的以及由乙方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程,还应包括本合同虽未言及、但可以推断出对本工程的稳定性、完整性或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所必需的所有工程。本工程施工、竣工以及修补缺陷所需要的所有工人、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工程及其他所有物资,不管是临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均应由乙方提供,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开始施工之前,应清楚甲方要求。乙方应将发现的施工图纸要求中存在的不完整或其他缺点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此通知后,应决定是否更正,并向乙方发出相应的通知。不管是否已经甲方批准或同意,乙方应对现场全部作业、所有施工方法与全部工程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施工责任。 5.2 乙方承诺: 5.2.1 本项目为_________重点施工管理项目,成立公司级项目管理部并委派副总级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项目的配制和总体管理工作。 5.2.2 委派优秀项目经理_________任烧结项目部项目经理。 5.2.3 项目经理有职、有权,能够保证材料、设备的供应,工人有正常收入。不挪用款项去干其他项目。 5.2.4 施工过程中绝对不会因任何问题,未经甲方同意而停工。 5.2.5 对承担的项目将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不转包。 5.2.6 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承诺的工期和品质,愿接受合同中明确的处罚,承担业主对甲方相应的有关经济责任。 5.2.7 乙方愿意设立大型砼搅拌站,并在满足自营的前题下,满足兄弟施工单位的需要。如兄弟施工单位需要乙方提供砼,其价格与韶钢地区商品砼基本一致,可以参照_________建设的内部结算办法,税金、与规费由总包方协调。 5.2.8 乙方将维护甲方与业主的权威性,服从指挥,听众安排,与其他参建承包商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地作好自己的工作,将在甲方的领导下,保证整个项目建设平稳、有序、协调地发展。 5.2.9 施工过程中_________,会经常到工地主动征求甲方及业主的意见,督导兑现对甲方与业主的承诺。 5.2.10 乙方将在现场设立专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允许甲方随时查询。若挪作它用,乙方将接受甲方对挪用资金额度的双倍罚款。 5.3 乙方应负责工程范围内与其他方面的协调和正确施工,特别是_________工程。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承包单位从事其工作提供施工场地和水、电、气等方面应有的方便。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从整体上对工程各个方面的协调和管理,积极配合工程其他方面的各项工作。 5.4 乙方应根据甲方给定的原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来放线、定位、测量。对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位置、标高、尺寸或定位方面存在的差错,乙方应自费加以纠正。 5.5 乙方应对其自行取得的现场水文及地下情况等基础资料的解释负责。 5.6 乙方应自行负责解决施工所需生产、生活大临设施(经甲方批准搭设)。乙方应被视为已确认,他所选用的进场道路是合适的、可供使用的。乙方应负责进场道路的养护,应提供他认为对引导其职员、工人及其他承包单位进场所必需的路标或方向标志。乙方应得到使用上述进场道路、路标和方向标志可能需要的、有关当局的许可。对于上述进场道路是否合适、是否可供使用,甲方不予保证。 5.7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的要求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进行了投标文件的澄清。在开工后10天内,乙方应按甲方对上述文件的审定意见和施工图纸,正式提交一式5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应采用排序网络技术,标出最早开始、最迟开始、最早结束、最迟结束的日期。每次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一份为本工程的实施拟采用的工作安排与方法的总说明,供其查阅。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或上述工作安排与方法,作重大改动。若工程实际进度与本进度计划不符,甲方可指令乙方修改进度计划,并说明为在规定工期内竣工所需修改的内容。 5.8 乙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有关乙方设备。所有乙方设备,一旦运抵现场,都应被视作为本工程专用。 5.9 乙方在其进场安排及现场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和业主的安全规章、条例,自现场开工至甲方接收本工程。乙方应提供: 5.9.1 本工程的照明、保卫及看守; 5.9.2 可能为毗连地段的所有人和占用人、公众或其他人员的便利和安全所需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警卫。 5.10 乙方应采取各种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及其他后果所造成的、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或滋扰。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现场排出的废气、地面排水及污水,不超过项目业主规定的排放标准以及法律规定的排放标准。 5.11 因工程需要,乙方有权使用现场能提供的电、水、煤气及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按项目业主规定的价格付费给项目业主。施工用水、用电按项目业主确认的价格计算,其中施工用水_________元/吨计取,施工用电按_________元/kwh计取。乙方应提供为使用上述公共设施及测定耗用量所需的仪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费用。 5.12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没有不必要的障碍物,应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材料。乙方应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所有残余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置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接收证书一经签发,乙方就应立即从该接收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与工程中,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乙方应使该部分现场与工程保持清洁和安全,使甲方感到满意。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运走所有剩下的乙方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甲方可将上述物资出售或另作处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13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不因这些方面的原因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5.14 乙方应将其各项作业限制在现场经甲方同意作为其作业范围的作业区域内。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保证其人员与设备均处在上述作业区域范围之内,避免并禁止其人员与设备侵占邻地。 5.15 乙方在撤消对乙方代表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 5.16 原则上不允许乙方自行更换项目经理,如遇特殊情况须更换时,应委托同等资质人替换,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同时交纳更换项目经理人员费_________万元。 5.17 乙方应使用工作认真和具有相应资格的、在其各自行业或职业方面有熟练技能和经验的人员。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或促使撤换)在本工程工作的、甲方认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包括乙方代表: 5.17.1 工作中经常出差错; 5.17.2 无能力履行其职责或玩忽职守; 5.17.3 不遵行本合同的规定; 5.17.4 坚持有害于安全、健康或环保的行为。 5.18 乙方应随时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职工或职工内部发生非法行为或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并维持好治安、防止上述行为殃及本工程附近的人员和财产。 5.19 乙方必须由一级项目部组织工程施工,除部分土建工程劳务经过甲方许可之后可以进行外包之外,不得再将工程整体或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方。甲方一经确认乙方出现未经许可的分包或转包的情况,即可采取限期改正、罚款等方式予以纠正。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整改,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20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化石、有价值的文物等,乙方应立即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予以保护,并通知甲方和项目业主。 5.21 乙方应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进场施工所需进出厂、安全、防火、保卫、暂住、计划生育、爆破等一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对于工程弃土按照_________执行。 5.22 乙方应负责处理施工中与韶钢内部水、电、汽、路等各类交接,承担施工现场积水、降水并按甲方指定地点的外排,并承担其费用。 5.23 乙方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不得危害邻近建、构筑物,若发生费用另行商定。 5.24 甲方提供的需安装生产设备运抵现场后,乙方负责卸车、转运、清洗、保管等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安装综合单价内。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然后移交乙方管理。 5.25 乙方应负责工程交工,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各3套。在项目业主甲方要求的时间之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每推迟1个月,扣减工程款_________万元。 5.26 工程付款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乙方享有催告权利。 5.27 确属甲方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有意刁难乙方事宜,乙方享有建议更换甲方工作人员的权利。 5.28 乙方应按照业主的规定,与业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向业主缴交安全履约保证金。 5.29 乙方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佣所有职员和劳工,并负责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所付的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其从事工作地区同类工商业现行标准和条件。如果没有现成的标准或条件可以适用,给付的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从事类似工作的工商业业主所付的一般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乙方应遵守所适应于其雇员的相关的劳动法,向他们合理支付以及保障他们享有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要求其全体雇员遵守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章。 第六条 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6.1 本工程业主委托监理公司负责对施工进行质量检查,乙方应接受项目业主、监理公司和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6.2 工程施工中,项目业主和甲方享有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与检查的权利。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发出有关设计变更和指令,或根据乙方施工情况作出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的决定,除非按自然法则不能实施,乙方均应严格执行。 6.3 乙方应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以证明其能遵行本合同的各项要求。遵循该质量保证体系并不免除乙方所承担的职责、义务和责任。分包方在任一单位工程开工前10天应向发包方提交该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材质证明书、实验报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混凝土、砂浆配合等通知书,并填写报验单,由发包方报监理和业主。在每一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乙方应将所有程序和执行文件的详细情况提交甲方,供其查阅。在向甲方提交上述任何一种文件时,应附上经签字的、该文件的质量说明。甲方有权对质量保证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6.4 建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工程材料,除甲方要求另行委托外,均应由乙方负责采购。对没有合格证明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 6.5 分包方采购主要的建筑、安装材料,须得到总承包方对其供应商的资格的认定。 6.6 项目业主(或当地质检部门)提出,砼搅拌及输送一定要在现场设置大型砼搅拌站或使用商品砼,并泵送至浇注点,乙方应遵照执行,并且由此可能发生的相对于现场搅拌砼的差价已含在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之中,不另调整。 6.7 甲方有权参与按规范规定对工程和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检查或试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条件,在现场或其他工作地对工程和材料进行检验、检查、测量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8 当已施工的工程准备覆盖或掩蔽之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主代表及时进行检验、检查、测量或试验,不得无故拖延;或通知乙方说明无需进行上述工作。如果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发出通知,那么,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就应除去上述工程上的覆盖物,随后再将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6.9 如果甲方在施工规范之外还要求进行其他试验,那么,乙方应负责提供为进行上述试验所必需的所有文件和其他资料,还应提供为有效进行上述试验所需要的工人、材料、电力、燃料、试验用品、试验器械和仪器、仪表等。试验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6.10 如果甲方根据检验、检查或试验结果判定,某工程或材料质量不合格,那么,甲方可拒收上述工程或材料,同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说明拒收的理由。乙方则应立即修复缺陷,并保证上述被拒收的项目符合本合同规定。如果甲方要求对上述工程或材料质量重新进行试验,那么,这些试验应按其原试验条件进行,若重新试验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6.11 自各项工程和材料运抵现场,且已取得与有关工程和材料的价款相等的付款时,其财产权均应为甲方所有。 6.12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会同业主、监理、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由乙方将结果及有关竣工资料送甲方审核交业主存档。 6.13 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抽检测试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或监督站提供。 6.1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 工程验收与保修 7.1 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说明书、设计变更、国家和冶金行业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 7.2 竣工验收: 7.2.1 乙方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完成后,负责组织单机试车及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车合格后三方签署《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7.2.2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负荷联动试车,甲方和乙方共同参加。乙方负责提供开车操作服务。试车过程中,如出现施工等属于乙方的问题,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其费用。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项目业主、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7.2.3 工程全部或部分具备了竣工验收的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会同甲方一起向项目业主提供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三个月之内提供三套竣工图。项目业主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后签署履约合格证,批准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即已验收合格。 7.3 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算起,按国务院第279号令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7.4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造成事故,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第八条 工程费用支付 8.1 合同签订30天内,乙方人员、机具进驻施工现场并正式开工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_________万元。从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款项达到一定额度(50%左右)的当月起,甲方按平均额度分三个月从乙方进度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 8.2 工程开工起,乙方应按合同的工程计价项目清单,编制工程预算书一式3份送交甲方审核,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审定的工程预算作为工程支付和工程结算的基础。乙方应按审定的工程预算编制每月一次的进度报告,一式3份,每月25日前提交给甲方。每一份进度报告应包括: 8.2.1 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签认单; 8.2.2 施工的形象进展情况的报告(包括图表及详细说明、现场人员及乙方的设备记录、质量保证文件、材料的检验证明); 8.2.3 按施工图和合同价计算方法计算的本段工程投资计量表; 8.2.4 支付申请表。 8.3 甲方在下一个月15日前审定乙方报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付款。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 8.4 甲方审定的每月工程投资中的15%为预留质保金,在每期工程款支付证书中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甲方支付到结算总价款的8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热负荷试车通过后满三个月,一周内支付10%。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结算部分质保金余额5%。 8.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 8.6 在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8.7 出现乙方未达到施工计划、质量要求或不按甲方指令进行施工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上述付款计划。 8.8 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在每笔付款中代扣代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8.9 奖励和处罚: 8.9.1 奖励:根据乙方施工完成情况,甲方可能对感到满意的工程内容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8.9.2 处罚:由于乙方不按合同执行,或以各种理由不完成分包工程内容的,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两倍的罚款。 8.9.3 奖励和处罚的费用在下一个月工程的工程付款中进行支付。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认定标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9.2 不可抗力发生,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 第十条 履约担保 10.1 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6天内,向甲方提供由其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第十一条 争议 11.1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 如发生诉讼,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在项目业主和甲方确认乙方无法按本合同工期、质量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情况下,项目业主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本合同自工程完全交工之日起,除8.4条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12.4 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后,有关保修条款自行终止。 12.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6 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副本12份,甲乙双方各6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工程计价项目清单的综合说明 1.工程计价项目清单应与合同条件及格式等文件一起使用。 2.本综合说明与工程计价清单一起使用,两者互为说明,共同构成本合同的工程价款计算文件。 3.对乙方的结算和付款以按施工图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以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价得出实际工程投资。 4.工程计价项目清单为固定价,它不因工程各种因素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 5.乙方确认,对现场情况已有了充分的了解和把握,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措施已有了充分的预计,并已将这些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6.乙方确认,对现场情况和工程内容及其总图布置,对大型烧结工程情况、特点、难易程度、工期要求已有了充分的了解和把握,对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中综合的工程内容已有了充分的预计,并已将这些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7.工程实施中,各工程项目按确定的合同价套价,相近项目按相近的合同价套用,合同价中视为已包含了相近项目之间的差异可能带来的费用风险。 8.本工程计价项目清单分为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指机电设备和材料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保温工程、电力、仪表、计算机、通讯工程等安装工程)两大部分。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均分为按固定综合单价、按定额取综合系数、按工程实际成本加规费和税金三种计价方式。三种计价方式之间的优先使用关系为: 8.1 按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项目中所包括的项目均按其套用。 8.2 按定额取综合系数计价方式:综合单价项目中未包括的项目,土建、装饰工程按_________套用,然后取综合系数的方式计算。套用上述各定额时,仅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定额直接费部分,_________省建筑、装饰、安装定额中的"管理费"部分应包含在综合系数的报价中,不另计算。 8.3 工程实施中,如确实出现上述两种方式均不能套用的情况(这种情况由甲方确认),则土建和安装工程均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计算:采用甲方确认的工程实际施工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实物消耗量和相应的价格来计算工程实际成本,然后按_________的规定计取规费和正常的税金的方式来确定工程投资。其中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现行最近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机械台班价格按《_________的价格执行,不足部分经甲方询价确定。 9.按上述三种计价方式计算的工程投资均已包括: 9.1 全部的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环境保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摸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工程保险保修费、赶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劳动保险费、建筑垃圾外运费、利润、所有规费、各种地方税费、钢结构详图设计费、按规定计算的施工规费、定额管理费、税金。 9.2 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可能发生的变化。 9.3 设备或由甲方代购的主材到现场时的吊卸、转运、出库,开箱清点、验收、清洗、保管直至运到施工现场。 9.4 工程地质条件变化、外部条件变化等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 9.5 除本条中第10.款规定之外的施工中需使用大型机械时的进出场费、安拆费及使用台班费;因场地不佳,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搬运、装拆工作;为运输设备和器材而铺设的矿渣、砂、石、路基箱等;基础施工所需固定螺栓架;现浇砼的泵送;以及其他必要的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除双方在合同价中另有约定之外,不再计取任何施工措施费。 9.6 由于工程不同而导致价差、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 9.7 由于业主(或当地质检部门)提出,砼的搅拌及输送一定要在现场设置大型砼搅拌站或使用商品砼,并泵送至浇注点,可能发生的相对于现场搅拌砼的差价。 9.8 可能发生的政策性调整和特殊的地方收费。 9.9 工期、业主特殊要求、设计、安全及各种原因造成损失等其他方面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9.10 垂直运输费已包含在相应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9.11 按本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应包含的内容。 10.在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中允许另行计算的施工措施费用包括: 10.1 按合理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审批的大于30吨的施工吊装机械,与原合同单价中施工吊装机械的差价; 10.2 按合理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审批的塔吊进出场费、安拆费及基础固定费用。 此外,其他施工措施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的报价之中,不另计算。 11.实际发生采用特殊材料的价格由甲方在工程实施中询价确定。 12.计算工程投资时,如出现材料价差,其价差部分仅计正常的税金,不再计算其他费用。 13.合同价在实际使用中如出现疑问,以甲方解释为准。 14.综合单价项目中包括的项目不代表其是或者不是乙方施工的内容,具体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的指令施工。甲方将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建筑物及设备安装等部分建安工作委托给甲方指定的其他单位进行施工时,本合同中的综合单价不调整,也不另计施工配合费及综合管理费。 15.乙方不按合同执行,或以各种理由不完成分包工程内容的,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两倍的罚款。 16.乙方采购主要的土建、安装材料,须得到甲方对其供应商的资格的认定。本项目的业主以固定价格供应部分钢材,其价格按附件七。这部分材料供应乙方应提前15日报送采购计划,经甲方审批后按进度由乙方在业主处采购,每笔采购价款甲方另收5%的采购管理费用。其采购价款和采购管理费用按工程款支付的进度在工程款支付中予以扣除。在工程结算中,将这部分材料采购价款一并冲抵。 17.甲方提供的设备如存在运输变形等非技术性制作缺陷,乙方应同意接受处理。每台设备的处理费用不超过_________元,乙方不计取处理费,超过本额度的,按经过验证的人工、材料、机具动力的消耗量计算,然后计取规费和营业税及附加。 附件二 土建工程计价方式和综合单价说明 1.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为依据,工程量按附表该综合单价子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2.1 综合说明: 2.1.1 土建工程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按_________省相关定额的各单价子目项说明(含定额解释)中包括和未包括的工作内容,即包括满足设计要求的该子目及与其相关的全部施工工序。 2.1.2 除另有说明可以调整外,本综合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2.2 土建工程综合单价子目清单详见附表一。 2.3 计算程序:土建工程造价=∑(工程量×综合单价) 3.综合系数计价方式:工程实施中,如确实出现不能按综合单价套用的情况(这种情况由甲方确认),则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3.1 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为依据进行计算。 3.2 定额:原则上按土建工程按_________的(人工+材料+机械)定额直接费为依据计算,计取本次附件四所报的综合系数。 3.3 综合系数:按附件四的规定计取。 3.4 计算程序:土建工程造价=工程量×(人工+材料+机械)定额直接费基价×综合系数。 4.上述两种计价方式的几项调整说明: 4.1 施工图设计中的砂浆配合比及砼强度等级和子目工程内容与综合单价取定不相符时,按_________中的相应配合比及强度等级计算后调整差价,然后计取综合系数。 4.2 钢材的材质差,可按设计采用的钢材材质与本次钢材取定材质q235b(注明除外)进行比价,以本次报价后所确定的差价进行补差,然后计取综合系数。 4.3 以单位工程(如整个配料室土建工程)为核算对象的施工图设计钢筋含量超出本扩大综合单价规定含量的±10%的部分可进行调整,≤±10%者不进行调整。可以调整的差价部分计取综合系数。如合同的一方提出对某个单位工程的钢筋用量进行核算,其应提供规范的钢筋用量计算书。对其的核算在单位工程其他结算审定完成之后进行。这期间不对工程支付进行任何调整,合同双方均不得因此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4.4 凡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上者,按综合单价中的超高建筑物增加费的相应子目计取。但其超高脚手架的搭拆、垂直运输机械等不另计。 5.特殊情况的计价方式:工程实施中,如确实出现上述两种方式均不能套用的情况(这种情况由甲方确认),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5.1 工程量:经甲方确认的施工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实物消耗量。 5.2 单价: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原则上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现行最新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机械台班费用按_________价格执行,不足部分经甲方询价确定。 5.3 计算程序:土建工程造价=(人工消耗量×信息价+材料消耗量×信息价+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台班价)×(1+规费费率+营业税及附加税率) 附件三 安装工程计价方式和综合单价说明 1.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设备铭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为依据进行计算,工程量按附表该综合单价子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2.1 综合说明 2.1.1 安装工程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各项说明(含定额解释)中已包括和未包括的工作内容,即:包括设备到现场时的卸车、出库(如果有)、场内转运、开箱清点、验收、清洗、注油、保管;所有设备、材料的合格安装、调试,设备单体试车,记录整理及现场清理,并负责空负荷联动试车的全部施工工序,试车记录以及配合负荷联动试车和修、配、改工作。 2.1.2 除上述内容外,本综合单价的工作内容还包括: a、设备基础的验收、铲麻面,地脚螺栓孔的修整; b、按设计要求所需的刷漆和安全规范规定需要的防护色普通面漆等; c、投标单位确认的施工取费和必要的措施费。 2.1.3 安装均包括与该分项相关的全部工序和内容及垂直运输,水平运输,超高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机械设备进出场与必要的脚手架搭拆。 2.1.4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安装均包括主材费,对含主材的综合单价,必须填报其中主材价。 2.1.5 电气的小型电器适用于小型安全变压器、仪表、电笛、动力按钮、限位开关、继电器、端子板、熔断器、闸刀开关、转换开关、小型互感器等的安装。 2.1.6 仪表设备的计量单位"台套",是按工艺检测点的一套一次仪表(含该仪表至仪表盘柜的仪表、电缆、盘柜的安装、接线、校正、调试等)的数量来计算确定的。 2.1.7 工业电视的一套,包括摄像头、防护罩、投光灯、声光报警、显示控制器及电缆等。 2.1.8 火灾报警系统按一套检测点计算,含从报警控制柜至检测点的设备(包括检测设备、盘柜、隔离器、接线盒、配套的配件、附件,如地址编码底座、输入模块等)的安装、检测、调试。 2.1.9 电缆、电线的计算长度一般按施工图中材料表计算,但双方均可要求就其中的某一项进行核算,核算原则按图示水平及垂直长度之和增加7%的附加长度。 2.1.10 管道工程综合单价中的管件、法兰、刷油等内容含量均综合取定,如与实际不符时,不作调整。 2.1.11 随机械设备带来的电控设备由机械设备的施工单位一并安装,其安装单价按照本综合单价子目清单中的单价执行。 2.1.12 综合单价中的刷油均按普通油漆考虑,如设计要求耐高温油漆,另行计算其差价。 2.1.13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安装均包括主材费。对含主材的综合单价,必须填报其中主材价;未包括主材费的项目,其主材可由甲方核价后交乙方采购,或由甲方直接向乙方供货。 2.1.14 本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除另有说明外,不因工序、内容、地点等任何条件的不同而调整。 2.2 安装工程综合单价子目清单详见附表二。 2.3 计算程序:安装工程造价=∑(工程量×综合单价) 3.综合系数计价方式:工程实施中,如确实出现不能按综合单价套用的情况(这种情况由甲方确认),则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3.1 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为依据进行计算。 3.2 定额:安装工程:原则上以_________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定额直接费为依据,之后确实不足部分以2001年《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简称冶金基价)中的基价为依据,计算定额直接费。 3.3 综合系数:按附件四的规定计取,_________省定额和冶金定额分别报价确定综合系数。 3.4 计算程序:安装工程造价=工程量×(人工+材料+机械)定额直接费基价(不含主材费)×综合系数。 4.特殊情况的计价方式:工程实施中,如确实出现上述两种方式均不能套用的情况(这种情况由甲方确认),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4.1 工程量:经甲方确认的施工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实物消耗量。 4.2 单价: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原则上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现行最新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机械台班费用按_________价格执行,不足部分经甲方询价确定。 4.3 计算程序:安装工程造价=(人工消耗量×信息价+材料消耗量×信息价+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台班价)×(1+规费费率+营业税及附加税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盖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的渗漏及防水严重影响了工程的使用,所以在建筑施工中应严格对各工序进行防水的质量控制。对于建筑防水工程合同你了解多少呢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防水工程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防水工程合同范文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与《建筑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定立此合同,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一条:工程名称与地点 第二条:工程造价 决算总计人民币: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质保金,壹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第四条:材料供应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已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2、验收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必须达到甲方要求。 第六条: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日完工。 第七条:包修期限:包修期为三年。 第八条:工伤事故: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工伤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防水工程合同范文2 立合同单位:(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玉环县坎门苏泊尔紫桂苑工程项目需要。甲方将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经过协商,共同签订合同如下,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1、防水材料的价格: (1)、甲方将bac自粘防水卷材包工、包料给乙方施工,国标价格元/m2,企标价格元/m2。 (2)、其它防水材料价格另定,同价格优先考虑。 (3)、计算方法按实际施工的面积计算《按2003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达到合格标准,防水工程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施工,保修责任由乙方委托的人代理全权负责,代理人必须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建设部的规定保证此工程从完工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保修,若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等影响工程拖延时间,保修期限另外协商解决。如人为损坏或整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造成渗漏,代理人在五年内保证维修只收成本费。 3、双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交乙方施工。 (2)、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4)、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由甲方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有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使用。 (5)、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处罚乙方。 (6)、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及时进行维修。 4、结算方式及付款办法: (1)、以包工包料计算,防水面积按实结算。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按工程量进行结算,每月按工程量70%进行付款,中间结构验收后6个月内付到90%,余款到竣工验收后付到97%,其余3%作为保修金,二年内付清。(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无息返还给乙方)。 (2)、乙方在收取工程款前,需提供收款额等额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公司清洗保洁工程项目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进行_________作业,并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业务对象 名称:_________ 所在地:_________ 作业面积:_________ 第二条作业范围及内容 _________。 第三条清洁工具及部分消耗品 _________。 乙方以承包工的方式承包,作业机械及配套工具等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_________。 第五条施工工期 乙方的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时间为_________天。(如因整体工程延期,交叉施工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延期,以甲乙双方协商的最终日期为准) 第六条合同以外业务的特殊费用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此合同以外的业务费用,应事前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乙方清洗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为乙方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期间的水、电(安全用电)、存放器材、清洁剂的库房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3.协调在乙方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4.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 1.甲方对乙方在作业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违章作业,有权进行处罚。 2.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有合理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需在终止合同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终止合同一方,将按执行合同5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结帐方式 _________。 第十条其它 对此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对及对此合同的解释发生异议时,甲乙双方在诚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同等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检测行业在我国属于工程界的服务业,对于工程检测委托合同你了解多少呢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检测委托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检测委托合同范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省建设厅《山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专项建筑实体工程进行检测。乙方根据有关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茌平县枣乡街以西,文化南路以南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建设单位:茌平县安居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杨荣花联系电话:15336356106报建面积:(平方米)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 1、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2)、钢筋(含焊接及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5)、砼强度检测;(6)、砂浆强度检测;(7)、简易土工试验;(8)、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2、主体结构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其他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 4、检测完成时间:无特殊原因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检测推迟的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检测时间。 三、检测项目及方法 按照检测委托书中的项目进行。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检测方法,甲方必须在甲方前向乙方递交检验委托书。 四、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按茌平县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收费许可证标准》(证号:371523210701)规定执行,标准未明确规定单价的项目费用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方式如下: 每次委托按实收取记账形式 五、相关权利与义务 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商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3、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检验人员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见,可向乙方提出申诉。 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工程项目业主也变得更加专业化,建筑工程清包越来越多,建筑工程清包合同是怎样的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清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程清包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为发挥甲乙双方的技术优势,加快工程建设速度,努力提高施工效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甲方拟将桩基工程的劳务部分交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责任,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商品砼)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不含水电、税金、管理费、不开发票),乙方自带所有施工机具。 四、工程总量 约根桩,单桩工程结算=(有效桩长米)桩截面积(按设计图纸计算)。 五、协议价款 1、按第一款施工内容,综合清包总价 六、付款方式 1、机械进场甲方付给乙方每台套设备进场费 2、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施工时乙方借支必要的生活费和生产费,正式开工甲方再付工程款元;完成工程总量的甲方付工程款元;工程完工付工程款元;其款桩基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余款最迟不得超过当年春节前)。 3、工程款以现金支付: 七、工程质量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总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场地有障碍物,致使桩位偏差与乙方无关。甲方应派施工员现场放线,乙方协助。 八、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三通一平; 2、保证水电供应满足施工要求; 3、保证施工报验不延误施工时间; 4、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及对外联系。 九、乙方责任 1、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质量及进度; 2、提供桩基施工原始记录; 3、保证场地整洁,做到文明施工。 十、安全 在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与之相 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并认真执行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如在施工场地因乙方施工因素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一、补充条款 1、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签证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听从指挥,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2、甲方应保证机械进场以后3天内投入施工,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开工(如材料没进场、三通一平不到位、或其他原因)工期顺延。如果7天不开工甲方应补助乙方每天元。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余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条款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在国际范围内邀请提交对此类服务的建议书时,这些条款被推荐通用于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与施工管理、项目管理。此文本代替了以前发行的三种文件,即:igra1979d&s,igar1979pi,igra1980pm。这些条款同样适用于国内的协议书。 在编制过程中认识到,虽然有许多条款是普遍适用的,但有些条款则须考虑要履行服务的环境和地区而作必要的变更。它们将一起编入构成协议书的文件中,被称为第一部分--标准条件的通用条款已被编排在本文件中。 由条款的相应顺序编号把标准条件与被称为第二部分的特殊应用条件相联系起来,这样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构成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条件。 第二部分的内容必须专门拟定,以适应每一单独的协议书和服务类型。应将必须完成的第二部分的内容刊印在活页纸上,以便在增编附加条款时可将其撤换。 fidic预计不久将出版“咨询协议书文件注释”,该书将包括对标准服务协议书条款的解释以及对编制附件a及c(“服务范围”及“报酬和支付”)的注释。 使用者参阅fidic的其他出版物也可能是有益的,如: --为工程服务的独立咨询工程师使用指南 --根据能力进行选择 --咨询工程师在项目中的作用 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2.下列条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1)中标通知书; (2)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第一部分--标准条件和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 (3)附件,即: 附件a--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_________ _________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咨询工程师应按照本协议书的条款在此答应业主去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其有关的法律签署并开始执行。特此证明。 由___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咨询工程师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如需要时 如需要时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附: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东莞市弘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机房噪音控制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依据和技术指标 1、发电机组型号: 冷却方式: 台数: 2、技术指标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噪声等效声级:65db(a)。 评价点位置: 所属区域: 噪声标准:白天65db(a)晚上65db(a) 注: 1.如果背景噪声级超过此治理标准规定的指标时则以背景噪声为允许值。 2.根据gb3096-93规定,测量点选在受影响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1米,传声器高于地面1.2米以上的噪声影响敏感处(例如窗外1米处)。 二、噪音治理要求: 1、噪音治理措施应当经济、有效、可靠,外表整齐美观。 2、噪音治理措施,不影响机组操作、维护、并应使得机房内有充足的新鲜空气进气量,以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 三、噪音治理措施 采用机房全封闭,隔离噪声源方式。合理设计机房进风消音道和柴油机排气消音器。对机房内部作吸声处理以减小噪声扩散和减小室内混响声。 具体治理项目见施工图和报价表。 四、承接方式 ·合同书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书·终止合同书样本·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乙方承接甲方柴油发电机的噪声治理技术工程服务,承包整个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人工安装费用。 五、完成期限 在合同签定,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五天内运料进场施工,整个噪音控制 工程在天内完成交付验收使用。 六、施工条件及协作事项 七、工程费用及支付办法 总工程费用为: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时交付定金; 主材料进场后付; 工程完工后天内付清余款。 八、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2%的滞纳金。 2.在合同履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本着保证工程质量,保证使用要求及施工过度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遇双方未能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96-0204)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序号│ 项目名称 │阶段│ 规模投资 │ 设计内容及标准 │├───┼──────┼───┼──────┼────────────┤│ │ │ │ │ 々 ├───┼──────┼───┼──────┼────────────┤│ │ │ │ │ │├───┼──────┼───┼──────┼────────────┤│ │ │ │ │ │├───┼──────┼───┼──────┼────────────┤│ │ │ │ │ │└───┴──────┴───┴──────┴────────────┘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 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 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 元咨询服务费;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审查号: 审查号: 审查日期: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我国建筑工程咨询企业面临着战略转型的迫切需求。那么签订建筑工程咨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咨询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程咨询合同范文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4、甲方每月暂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计支付乙方酬金达到120000.00元时暂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决)算书编制完成并经甲方审核报建设单位后,按该申报工程建筑面积*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与建设单位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决)算并经甲方审核后,按该完成结算工程建筑面积*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合同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因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设计内容 乙方为甲方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a.甲方厂区总平面布置; b.甲方第1、2、3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c.甲方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二条 设计期限 乙方于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 第三条 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a.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b.乙方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条 各方义务 a.甲方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所需基础资料; (2)如期向乙方支付报酬。 b.乙方义务 (1)按期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及其相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资料; (2)及时解决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中涉及有关的技术问题。 第五条 工程验收 a.乙方编制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需经甲方专家委员会审核。 b.甲方专家委员会须于收到乙方提交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甲方专家委员会未于前述期限内提出意见,视为甲方接受乙方编制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 c.甲方专家委员会对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提出异议或意见的,乙方须于接到甲方或其专家委员会异议或意见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进行修改后提交甲方专家委员会审核;经甲方专家委员会次审核,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未获通过,甲方有权拒绝接受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不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报酬。 第六条 其它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附: (1)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2)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附件1┌──┬──┬───┬──┬────┬───┬───┬────┬───┐│项目│项目│单位m2│设计│单位造价│工程款│投资估│设计费收│设计费││编号│名称│ │内容│(元/m2)│量m2 │算(元)│费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工程委托设计共 项 m2投资估算总计 元,估计设计费总计 元。签││订合同时由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50,暂按 元拨付。 │└──────────────────────────────────┘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提,设计后的投资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设计概算为准。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 基建负责人: 签订收费协议 年 月 日 附件2 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本协议依据 号建筑设计合同签订,为原合同的附件。 业经 需编制 设计,双方协定: 一、甲方应按时交下列建设文件设计基础资料:┌───────────┬────────────┬─────────┐│ 序 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交付日期(或期间)│├───────────┼────────────┼─────────┤│ │ │ │├───────────┼────────────┼─────────┤│ │ │ │├───────────┼────────────┼─────────┤│ │ │ │└───────────┴────────────┴─────────┘ 二、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下列设计文件:┌───┬─────────────────────┬────────┐│序 号│ 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建设单位 (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 设计室主任: 签订协议日期 年 月 日